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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四个纳入”落实“四有两责”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作者: 编辑:实习编辑 余艺丹 2016-04-26 11:34:03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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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新军 本报记者 陈赛 喻灿华发自湖南 2015年,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围绕“1234”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四有两责”的要求,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监管,建立完善了统一高效的监管机制,夯实了食品药品监管基础,保证了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落实安全责任是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也是各级食药监管部门的主业,郴州市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点实施“四个纳入”,即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政府常务会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为老百姓解决实事的民心工程。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本级和11个县市区均建立起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问责机制,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延伸落实到乡镇、街道及行政村、社区。同时,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全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管理,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增加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后,全市新增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和专项经费达2000多万元。
  
  围绕地方政府负总责这个中心,郴州市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建立“监管执法”和“检验检测”两大体系,完善监管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监管执法机构。市及两区单独设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市156个乡镇(街道)均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或区域监管所,在2078个行政村和社区设立食品药品协管员,基本建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打通了监管执法“最后一公里”。二是建立检验检测机构。市本级整合食药监、质监、工商检验检测职能,成立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市政府已研究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扩建问题。同时,将在市辖区局、基层监管所、大型农贸市场和超市逐步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力争达到乡级能快速筛查、县级能定性分析、市州级能定量检验的目标。
  
  2015年,郴州还将整治“四小”、稽查打假、科普宣传确立为重点工作,强力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借郴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契机,在市城区开展小餐饮业集中整治百日会战行动,逐街逐店进行拉网式检查,依法取缔无证小餐饮店436家,规范达标5248家,市城区小餐饮店持证率、量化分级率均达到创建工作要求。2015年,全市共查处食品生产、流通违法案件近300件,配合公安机关破获食品安全刑事案件45起,刑拘47人,逮捕26人,移送起诉34人。市局还在《郴州日报》开设“聚焦食品药品安全”栏目,宣讲涉药法律法规,剖析典型案例,展示食品药品改革发展新成就;共印发新《食品安全法》单行本5万余本,发放宣传单20多万份,使涉食品药品的法规家喻户晓,饮食用药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此外,郴州在日常监管中注重整顿和规范相结合、综合监管与部门监管相结合、部门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加强农村监管和实施放心工程相结合等四结合,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其中,积极构建泛珠三角食品药品打假协作机制,与韶关、赣州两地签订《韶关赣州郴州三地药品监督稽查合作协议》,初步形成了部门密切配合、横向联系畅通的食品药品监管与打假工作格局。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郴州也得到了普遍推广,辖区已有8个县实现了学校食堂统保,91家食品生产企业参加了食责险,全市收取保费168万元,承担保险责任3.7亿元。珠海、清远、赣州等地先后前来取经,为带动全国食责险推广树立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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