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营改增”通俗来讲,就是改变对产品征收增值税、对服务征收营业税的方式,将产品和服务一并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再对“服务”征收营业税,并且降低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务院规划,我国“营改增”首先在部分行业部分地区试点,今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业。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确定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确定为6%。按照方案要求,“营改增”后要确保所有行业不增负。
针对此次“营改增”试点与前两次的不同点和对益阳市财政收入的影响,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康平说,这次“营改增”是在前两次基础上的全面推进,涉及益阳市的纳税户达12000户,是前两期已试点户数的4倍。此外,这次还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抵扣。据测算,全国四个行业“营改增”累计减税规模达5000亿,益阳市四个行业营改增预计减税3.5亿。
目前,市国税局完成了试点纳税人信息核查采集工作,正对纳税人培训辅导,4月25日前,将做好试点纳税人税种登记、一般纳税人登记和发票发放等,确保5月1日起纳税人能顺利开具发票或通过税务机关获得代开发票服务。
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向阳就“营改增之前建筑业营业税税率3%,房地产营业税税率5%,营改增后税率为11%,税率高了,而税负降了?”的问题向记者解释。他说,问题中提到的11%是试点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率,而非税负。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不同就是价税分离,并实行凭发票抵扣机制。纳税人购的建筑材料和机械等,凭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只就本环节的增额按11%缴纳增值税。此外,对4月30日前项目和不动产可选简易计税方法,建筑业按3%,房地产按5%,换算成不含税价计算缴纳增值税,税负是有所下降的。
据市地税局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益阳市共入库欠缴的营业税2551万元,向国税部门移交营业纳税人信息12022户,其中企业3746户,个体8276户。距5月1日“营改增”只有11天了,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朝晖告诉记者,“营改增”后,尽管地税收入规模面临下降,征管手段面临弱化,事项面临调整,但地税部仍负责征管12个税种和7个费种,地税的职能没变,工作标准没降,服务对象没少,工作量没有少,难度反而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