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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维护国家安全行为受法律保护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周斌 编辑:李柯影 2016-04-15 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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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记者 周斌

  为何要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普通群众与国家安全有什么关系,法律如何保护群众参与维护国家安全……在我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法制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两位专家。

  “去年7月1日通过的国家安全法,把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其最重要的实践意义就是要动员全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中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说。

  “国家安全不是‘爪哇国的事’,它就在我们身边。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一个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所法治战略研究部主任李忠说,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此导致的人身安全由国家保护,财产损失由国家补偿。

  国家安全教育刻不容缓

  国家安全是国家的命脉,是国家的头等大事。各国经验表明:国家安全最牢固的防线莫过于思想防线。在李忠看来,当前,我国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十分必要、十分紧迫。

  他解释说,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期,面临的内外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在国际上,美国和西方国家不断加大对我国的西化、分化力度,在军事上构筑对华包围圈,在经济上推行把中国排除在外的国际经贸协定;国内而言,改革开放30多年来积累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近年来东突分裂势力的暴力恐怖活动日益凸显。而人们的国家安全意识总体还比较薄弱,与我国面临的国家安全形势极不适应。

  “一些人认为现在是太平盛世,谈论国家安全是杞人忧天;一些人认为国家安全是国家安全机关的事,与自己无关;一些人认为国家安全只限于政治、军事、领土等传统安全,对文化、信息、网络等非传统安全认识不足。”李忠说,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有助于帮助人们认清国家安全形势,增强危机忧患意识,自觉执行国家安全法律制度,积极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履行职责。

  李忠说,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也是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内在要求。新形势下,做好反间谍、安全保卫等工作,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有助于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国家安全观,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自觉与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形成防范、制止、打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铜墙铁壁。

  国家安全就在你我身边

  我国宪法第54条、新的国家安全法第11条都明确规定,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新的国家安全法还专章规定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并把义务置于权利之前。

  “在国家安全问题上,公民首先是尽义务,而不是享受权利。”李忠指出,国家安全是个人安全的屏障,没有国,就没有家;近代以来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人民的历次屈辱战争告诉我们:没有国家安全,就谈不上社会安定,更谈不上个人幸福。

  维护国家安全,公民该怎么做?李忠举例说,如果你出国旅行、留学,有人指使你窃取中国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回国后应当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据;如果你在互联网上发现介绍国防重点工程的帖子,可能泄露国家秘密,要马上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如果你是某领域专家,某项国家安全工作需要你提供支持和协助,应当提供;如果你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义务,不得用快递邮递涉密材料,不得携带涉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在全球化时代、互联网时代,公民要有强烈的国家安全意识,时刻绷紧国家安全这根弦。一定要认识到,国家安全不是‘爪哇国的事’,它就在我们身边。”李忠说。

  当然,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也享有相应的权利。新国家安全法规定,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教育

  莫纪宏认为,把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至少有三个方面的意义:

  纪念意义。2014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成立并举行了第一次全体会议,习近平总书记正式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这是新时期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方针政策。将每年4月15日作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以此弘扬“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意义。

  提升意义。新的国家安全法将国家安全的内涵扩展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所有的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领域,突出强调维护国家安全不仅仅是专门机关的任务,而是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义务和职责。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助于提升社会公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宣传意义。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旨在通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地向社会公众传播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让更多的社会公众接触和了解到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是懂得如何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和职责。

  国家安全法颁布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李忠注意到,目前国家安全教育还存在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等问题。他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下设立国家安全教育委员会,统筹国家安全教育发展;把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结合“七五”普法规划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国家安全教育。

  本报北京4月14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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