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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高新区国税局已启动新一轮营改增改革的准备工作,包括数据迁移、试点纳税人接收、加强税务人员培训和政策宣传等工作。
同时,高新国税也建议试点纳税人要做好准备工作。纳税人应按照国税机关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税种鉴定、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发票种类核定、税控系统发行、发票领用、税银联网签约等基础涉税信息工作。
此外,根据税务机关的通知安排,符合营改增减免税条件的试点纳税人,应备齐相关资料及时到国税机关办理备案,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纳税人应加强各项政策、操作的学习,梳理调整企业的财务核算方式、业务模式等相关事宜,尽早适应营改增新税制的变化。”高新区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还特别提醒纳税人,今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两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