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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将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 编辑:高芹 2016-04-05 15: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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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克强就实施营改增考察国税总局、财政部 表示今年企业将减税5000多亿

  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4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全面实施营改增到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考察并主持召开座谈会。

  改革后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在考察过程中,李克强表示,此次营改增全面实施,实行行业范围和抵扣范围“双扩”,涉及新增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4个行业约1000多万户纳税人。这次新增试点行业的营业税约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80%,全面实施营改增涉及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等各方面利益调整,需要壮士断腕的勇气,而且要充分估计可能遇到的困难,认真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统筹做好改革方案设计,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确保改革后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这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对社会的承诺,只能落实,不能走样。

  不动产纳入营改增抵扣范围

  座谈会上,李克强说,全面实施营改增是结构性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举措,具有一举多得的政策效应。

  一是可以大幅度减轻企业税负。面对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大发力,今年扩大财政赤字主要就体现在全面实施营改增给企业减税上,将比改革前减轻企业税负5000多亿元,是近年来最大规模的一次减税。而且这次把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也会带动企业扩大有效投资。通过“放水养鱼”增强发展的动力和后劲。

  二是能够发挥对经济转型升级的强大“助推器”作用。营改增的政策取向突出了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这可以有力促进产业分工优化,拉长产业链,带动制造业升级。

  三是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统一税制,实现增值税全覆盖,贯通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抵扣链条,从制度上消除了重复征税,对完善我国财税体制有长远意义。

  带动千万高校中职毕业生就业

  李克强指出,当前,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催生了大量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全面实施营改增,有利于降低企业创新成本,促进设备更新,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可为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营造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能够有力带动就业特别是1000多万高校和中职毕业生就业,从而加快我国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促进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

  防止出现搞地方保护市场分割

  李克强说,现在距全面实施营改增仅有一个月时间,财税系统处在一线,是政策实施的“最后一公里”,要全力奋进,用工匠精神把准备和实施工作做得更细更精更实。

  要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在推进改革的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要加强对纳税人的培训和服务,帮助企业完善财务管理,引导纳税人吃透吃准用好政策。

  要加强调查研究,跟踪分析试点运行情况,对遇到的典型问题做深入剖析,及时提出应对之策,为保证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可实施过渡性措施。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引导,防止出现搞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情况,依法严厉打击偷逃骗税等行为。

  落地

  原地方税务局提供的发票一律停止使用

  下月起本市启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

  5月1日起,“营改增”就要正式实施。记者上午从北京市国税局获悉,从下月起,营改增纳税人统一使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除税务总局另有规定者外,原地方税务局提供的各种发票一律停止使用。

  根据北京市国税局的通知,单位纳税人需要进行增值税发票票种登记核准手续。其中,单位纳税人又分为2015年在地税局领取过发票、申报过营业税的纳税人和2015年在地税局未领取过发票、未申报过营业税的纳税人。

  具体地说,2015年在地税局领取过发票、申报过营业税的纳税人,若营业收入超过515万元,即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或者营业收入不超过515万元,但不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纳税人,需登录北京市国税局官方网站“办理营改增手续”专区,输入计算机代码和法人身份证号码,进行增值税发票票种登记核准手续,并参加税控服务器的免费培训及购买税控器具。然后到主管税务机关营改增临时办税服务厅“税控装置发行”窗口办理税控器具发行手续,同时领取“一证通”证书、网上申报确认手续、税库银扣款协议和增值税发票。若营业收入在515万元以下但要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纳税人,则需要先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再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而另一种,2015年在地税局未领取过发票、未申报过营业税的纳税人,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和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副本、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等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营改增临时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营改增税种登记、增值税发票票种登记核准手续,随后再按要求参加操作培训、办理税控器具、“一证通”证书领取等手续。 J201

  二手房交易缴税也将“营改增”

  除了单位纳税人之外,5月1日起执行的“营改增”,还涉及到自然纳税人的二手房成交将从原来的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上午,记者也从北京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改为“增值税”征收后,将按照二手房屋的成交价格,[成交价格/(1+5%)]×5%的公式计算增值税。如果遇到购房发票上的价格和契税缴税凭证上不一样的情况,按照“孰高”原则确定。(记者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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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改增”大事记

  营业税与增值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简单说,营业税是以营业额和销售额作为税基计算缴纳,而增值税的纳税人只需对本环节的增加值缴税。

  “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增值税,通俗说就是把产品和服务一并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2011年10月

  国务院决定开展“营改增”试点,逐步将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2012年1月1日起

  率先在上海实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改增”试点。

  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由上海市分4批次扩大至北京市、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广东省(含深圳市)、天津市、浙江省(含宁波市)、湖北省等8省(直辖市)。

  2013年8月1日起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同时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2014年1月1日起

  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

  2014年6月1日起

  电信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营改增”试点。至此,“营改增”试点覆盖了“3+7”个行业。

  2016年5月1日起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也正式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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