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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冒牌奶粉符合国标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编辑:实习编辑 余艺丹 2016-04-05 09:54:19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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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上海公安部门破获1.7万罐冒牌名牌奶粉案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言人表示,严查假冒奶粉案。该发言人同时表示,经初步了解,假冒奶粉符合国家标准,不存在安全风险。
  
  ■发布
  
  假冒奶粉不存安全风险
  
  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上海公安部门破获1.7万罐冒牌乳粉案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总局在第一时间责成上海市食药监局立即向有关公安部门了解案件情况,并协助公安机关追查涉案冒牌产品流向,控制风险,对涉案企业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已派员赴上海实地督查,并要求相关省份彻查乳粉流向,严惩冒牌乳粉等欺诈行为,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发言人表示,经初步了解,上海公安部门已经对查获的假冒乳粉进行了产品检验,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不存在安全风险。
  
  网购婴幼儿奶粉要谨慎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婴幼儿乳粉销售者和网络食品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三方平台开办者要切实落实对网店开办者资质审查的责任。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追究平台开办者的连带责任。
  
  食药监总局发言人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在网上购买婴幼儿乳粉,警惕不法分子的冒牌欺诈行为,并欢迎广大消费者对销售假冒乳粉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破获食品违法案件有功的举报者,执法部门将依法给予奖励。
  
  ■背景
  
  假冒品牌奶粉销往多个省市
  
  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假日期间发布这则公告的背后新闻,最早源自《检察日报》,在3月22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官方网站转载,题目为《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审查批捕一跨地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报道指出,近日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下称“上海市检三分院”)对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捕决定,与此同时,该院发出今年第1号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对案件继续侦查过程中需要注意收集
  
  的证据提出意见。
  
  《检察日报》引述该院侦查监督处检察官张嘉钧讲述办理这起案件的经过,透露这起案件是2015年9月上海市公安部门接到报案后调查发现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仿制多个品牌奶粉罐,并收购低档、廉价或非婴儿奶粉,灌装生产假冒名牌奶粉,销售给郑州、徐州、长沙、兖州等地经销商,并进一步销售到全国多个省市。
  
  今年1月8日,公安机关对涉案的陈某等7人正式报请批准逮捕。随后,经上海市检三分院审查确认,犯罪嫌疑人陈某、唐某组织他人仿制假冒品牌奶粉罐、商标标签,收购低档、廉价或非婴儿奶粉,在非法加工点罐装出售,共计生产销售了假冒奶粉1.7万余罐,非法获利将近200万元。
  
  报道称:犯罪嫌疑人谷某、郑某明知他人用于制假,仍为他人生产假冒品牌奶粉罐;犯罪嫌疑人潘某、吴某参与假奶粉的灌装生产,并提供用于制假的低档、廉价奶粉。
  
  ■进展
  
  雅培成被仿冒品牌之一
  
  昨天下午,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将严查假冒“雅培”婴幼儿乳粉案件。
  
  公告显示,上海市检察院三分院、上海市公安局食药侦查总队破获了生产、销售假冒“雅培”乳粉案件,已批捕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正协助公安部门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的督查要求,协调相关7个省彻查假冒乳粉流向,特别是追查网络销售假冒乳粉流向的同时,依法严惩冒牌乳粉犯罪行为。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仿制了多个品牌奶粉罐,从上海食药监局的公告中可以看出,被仿冒品牌之一就是“雅培”。
  
  ■专家说法
  
  应公布假冒奶粉检测报告
  
  尽管官方披露了上述案件,并公布假冒产品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但是犯罪嫌疑人到底针对哪些知名品牌奶粉进行了仿制假冒,截至目前仅披露了雅培一个品牌。
  
  对此,乳业专家王丁棉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假冒奶粉即便符合国家标准也应当公布检测报告;另外这些产品就算无安全风险,但毕竟是违法商品,按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这些产品应当进行召回,那么这些假冒奶粉目前是属于继续销售状态还是已经召回,作为消费者有权益知道假冒奶粉的具体信息。
  
  而据记者了解,澳大利亚媒体近日也有报道称,有人在该国收购品牌奶粉的空罐,目的是以其他奶粉填满后在中国市场重新出售。报道引述专家说法指出,这些奶粉最大的问题是可能会遭到污染。(京华时报记者 胡笑红 潘珊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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