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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营改增”试点整体减税28亿元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熊远帆 编辑:康晓乔 2016-03-26 09: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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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3月25日讯(记者 熊远帆)今天,长沙市国税局发布,此次长沙市地税局共移交国税7.8万户试点纳税人,是前期试点纳税人的1.5倍。

  据长沙国税有关负责人介绍,营改增试点自2013年8月1日在长沙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以来,先后经历了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业、邮政业和2014年6月1日电信业两次扩围,试点范围已经覆盖“3+7”个行业,即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截至2016年2月,长沙全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5.45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9540户,小规模纳税人44960户。试点纳税人累计入库增值税71.3亿元,97%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下降或持平,全市整体减税在28亿元。

  此外,市民所关注的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基本平移了之前的营业税政策,除北、上、广、深之外的城市,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长沙市国税局货劳处处长谭卫介绍,二手房交易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比过去直接按购买方支付价款的5%计算,同等条件下,营改增后较之前税收成本节约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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