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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5日讯 根据长沙市《关于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实施第二阶段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简称《通告》),今日上午,长沙环保和公安交警部门联合依法对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闯禁和“冒黑烟”机动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共查验车辆300多台,对其中7台无标车和2台黄标车进行了劝导教育,告知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限行措施,并要求无标车尽快补办机动车环保标志。
目前长沙对“无标车、黄标车”采取限制通行区域、通行时间的交通管制措施,机动车未取得有效环保标志上路行驶的或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进入黄标车限行区域的,将由交警部门依法处罚。限行对象明确为对持有黄色环保标志或未持有机动车环保标志的机动车。限行车辆包括所有本市及外省市黄标车、无标车,按同等原则实施限行措施。
《通告》要求,限行分两个阶段执行:第一阶段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限行区域为五一大道橘子洲大桥桥东至车站中路以西。第二阶段限行时间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限行区域为二环线合围区内道路(含边界道路)。 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无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限制通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查处。限行管理前3个月是教育阶段,不予处罚,3个月后对非绿标车闯禁行为处以100元的罚款处罚。
长沙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机动车排气污染已成为影响我市城市空气质量和市民身体健康的突出问题。截至2015年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200万辆,其中黄标车仍有4.5万辆,对我市大气污染物的减排工作形成了较大的压力。■记者 李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