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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2.0版)〉的通知》(税总发〔2015〕159号)文件出台以来,凤凰县国、地税局扣准深化推进国地税合作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研讨制定了《凤凰县国家税务局凤凰县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实施方案》。国地双方联合成立了办税领导小组,制定了应急预案,开展了办税宣传,完善了软硬件设施建设,进行了“压力峰值式”办税测试并取得成功,在取得了系列实践操作上的可行性论证成果后,凤凰县国地税联合办税模式正式走向纳税人。
当前,凤凰县国地联合办税采取“一窗双人双系统”模式,国地办税中心主任同时进驻大厅,开设5个窗口,派驻10名办税员和2名导税员为纳税人开展办税服务。
从一线办税情况来看,首日国地联合办税业务办结205笔,网络运行顺畅,环节流转有序,服务保障到位,各项涉税业务均能及时顺利办理,“一窗办结”的联合办税模式受到了纳税人热烈欢迎,取到了很好的社会反响。
凤凰县国地税部门此次携手合作,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对深化推进国地税合作的道路上走出的即具有基层特色又切实可行的坚实一步,其采取的“一窗双人双系统”联合办税模式,系湘西州税务系统首家、湖南省税务系统5家合作典范单位之一。
国地联合办税后,能有效消除职能盲区,简化办税程序,优化服务水平,解决好纳税人办税多头跑、多次找,重复排队、重复受理等问题,纳税人将切实享受到“进一家门、临一个窗、办两家事”的办税便利。其中,单窗口、多税种、全环节办税方式,还将有利于凤凰县国地税逐步实现个体共管户的征收标准、征收模式和委托代征方式的统一,利于对共管户和重点税源企业联合开展税源调查、数据分析、纳税评估和稽查监管等,一定程度上能联合预防偷漏税行为发生,避免税款流失,切实做到税款应收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