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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首先来到浙江路宁波路的一家进口超市,只见这里的进口食品种类繁多,不过仔细一看,一些食品的保质期只剩下20多天,没有中文标签和入境检验检疫证明。
记者:“这个也快过期了,4月4日就到期了。”
进口超市工作人员:“就是这个道理,你马上吃。”
记者“报关手续有吗?”
工作人员:“我们店里没有,你打我们电话到公司好了。”
在武宁路附近的一家进口超市,同样存在无中文标签,无入境手续的进口食品。超市工作人员称,这些食品是从国外代购的,不需要入境手续。
进口超市工作人员:“直接从(国外)那里过来的,他是做代购的,你知道吧。直接帮你快递过来的。”
位于共和新路上的一家进口超市,大部分的进口酒类也没有中文标签,当听闻记者有意批发,工作人员竟表示,可以贴任意标签。
店主:“我自己贴标,这个也可以。”
记者:“万一查出来经销商不对,怎么办。”
店主:“不懂的,我们不懂的,他一查就看中文标签。”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标明食品的原产地及境内代理商,名称地址等信息。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进口。对于上述的不合格食品,希望相关监管部门予以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