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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数据:截至2015年9月,全国共有24个省区市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巡回法庭,共计456个。除最高法院设立了1个环境资源审判庭外,有贵州、福建、海南、江苏、河北、山东、广西、江西、河南等9个高级法院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初步具备了包括审判机构、审判机制、审判程序、审判理论以及审判团队专门化在内的“五位一体”体系的硬件基础。
第二组数据:审结了与生态环境有关的刑事案件1.9万件,与环境资源有关的民事案件7.8万件,与环境资源有关的行政案件2.7万件。与以往的数据相比有较大提升,打击环境污染、资源破坏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力度明显加大。
第三组数据:受理环境公益诉讼50余件,多于过去七年受理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总量。受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8件,其中3件是民事公益诉讼,5件是行政公益诉讼,平均受理期间为1.25天,低于法定的7天立案受理期限。
第四组数据:颁布了3个规范性司法文件,包括《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强顶层设计,提供规范依据。
第五组数据:公布了19个环境资源典型案例,涉及1700多位当事人。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正义,统一裁判尺度,加大宣传、宣示力度,对社会公众的行为给予指引。
第六组数据:建立了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2个环境司法理论研究基地,龙岩中院等15个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聘请了20位科技专家、20位法学专家,作为环境资源审判的咨询专家,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为环境司法提供智力支持。
第七组数据:举办了至少5次大型会议,其中包括中韩环境司法研讨会、中法环境司法研讨会、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博鳌亚洲论坛环境司法分论坛和第一次全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对全国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展望,在国际交流中发出了自己的声音。
数据是最好的说服者。听白小美扒一扒以后,是不是更有理由相信,未来的中国环境资源审判会更加有作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