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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钢:培育一支既懂产业又懂科研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队伍

来源:人民网 作者: 编辑:李柯影 2016-03-10 13:08:28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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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3月10日电 今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科技部部长万钢、中国科技大学常务副校长潘建伟、浙江省科技厅厅长周国辉就“科技创新发展”的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和央视新闻客户端记者我想问的是《政府工作报告》中61次提到了创新,而且明确提到2020年科研成果对经济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我们经常遇到的是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难题,如何才能够保证让更多的科研成果走出实验室,在市场大潮中开花结果?

  万钢:总理的报告中提出的目标是建成创新型国家、建成人才强国,这个目标振奋人心,也有具体要求。刚才您所说的是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的贡献率要达到60%,这个数字在2015年是55.3%。最重要的是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就是科技成果转化。应该说这几年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一些发展,但也有短板。从发展的角度说,到了2015年末,全国技术市场的成交额已经达到了9835亿,所谓技术市场的定义,就是技术委托开发、服务、咨询、许可、转让等内容,包括企业承担的重大项目,说明成果转化发展比较快。但是从结构上看,80%左右是企业进行转让和吸纳的,高校、研究院所在转化成果时还有一些障碍。三年前我们就对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实施进行过调研,发现过去的问题是在主要是审批手续过长,不适合瞬息万变的市场需求;处置权、收益权不明确;企业和高校产学研的合作中还存在一些障碍;技术、市场发展不成熟、转化过程不顺畅。

  人大在去年2月份开始审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案,8月份二读以后通过,主要是在这几方面破除了障碍:首先,取消审批程序。这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步骤,由高校院所自主决定转让。第二,收益权、分配权由高校自己按照规定程序自主处理。直接参与这些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员可以享受转化受益的50%以上,这里特别提出“以上”。第三,要促进企业和高校的紧密合作,鼓励高校科技资源的开放,为企业提供技术的研发服务、检测、试验、咨询等一系列的活动,来推动技术创新领域成果的落地转化。最后还要加强技术市场的建设,培育一支既懂产业又懂科研的专门从事转化服务的队伍。为了落实这部法律,国务院最近又颁布了《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这也已经在网上公布。

  下一步的落实工作,就是要把这些法律的规定、政策的落实扎扎实实地实施到位,浙江省科技厅专门搞了一个技术交易大市场,把成果放到市场上去拍卖,在省内省外造成很大影响。

  周国辉: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是科技部门也是科学家们极力攻克的一个难题。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非常努力,我认为重点要解决两大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从供给这一块如何来明确产权,给他自主的处置权、收益权,科研人员就有积极性。第二个非常重要,要有市场体系,如果没有市场体系,那就是信息不对称,因为技术作为一个商品,具有特殊性。我们看到的交易,一个茶杯很清晰,我就知道要买了,但是技术可能是一张图,可能是一个专利成果,看不见,而且一定是同我们的发明者密切相关的。针对这个问题,浙江省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贯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从2002年开始我们就积极探索了网上技术市场,把全省的需求和供给通过网络链接起来。2012年开始,我们开展了技术市场竞价拍卖,商品像艺术品一样进行现场实拍。2012年万部长第一次参加了这个活动,到现在已经搞了六届,累计成交634项,金额达11.6亿,平均溢价33%。这是全国持续时间最长、规模最大、品种相对比较齐全、影响力比较大的一个活动,深受高等院所、科研院所专家们的欢迎,更受企业的欢迎。我们有些企业一次两次都参加,去年有一个项目拍了2000万,后来我问他为什么拍2000万,他说以前拍了一个当年就产出效益。

  前五届总共是521个项目,其中204项已经成功地产业化,新增销售达到88.16亿,创利税5.67亿,给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刚才万部长讲获得感,这就是企业的获得感。这个事还在继续探索中,现在《促进科技成果法》已经明确了法律保障,国务院最近又出台了贯彻这个成果法的一个具体实施意见,作为地方来说,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发挥好市场作用,真正让市场来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政府提供平台、提供保障。

  万钢:我们电视台上现在有很多拍宝节目介绍古董知识,现在也有“创业英雄”这样的节目,时间能不能往前提一提,我总要等到十点钟才能看。现在全社会对于科技成果感兴趣的很多,希望媒体朋友们多推介,使我们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都能够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来取得效益,这就要拜托各位记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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