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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洞口县国税局举行局长办公会议,通报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部署本县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工作。其后,责任科室制定了《洞口县全面推开营改增任务分解表》,列明13项主要改革工作内容和实施时间。洞口县国税局负责人书面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等主要领导专题汇报“营改增”推行工作进展。
洞口县于2013年2月启动“营改增”,已先后覆盖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及部分现代服务业。据统计,自试点实施以来,国税部门累计完成改征增值税2124万元,累计减税超过500万元。
洞口国税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部署,此次试点范围扩大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行业,涉及县内近1000户纳税人。此次全面推开试点后,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将全部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目前,全县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主体为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征税,比营业税5%的税率有较大下降,将实现整体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