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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27日,湖南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下发湘国税发[2016]5号文,就深入推进国地税合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针对国地税合作提出了四个大项共计44条的具体合作内容。在以往国、地税日常工作管理中存在征管对象重叠的现象,职能重叠导致彼此征税成本过高,行政效能较低。新形势下,整合现有资源,创新合作手段,消除职能盲区,走国地税合作双赢、和谐发展的道路是大势所趋。
凤凰县地税局紧扣文件精神要求,认真推进国、地合作事项及时落地。局党组从“整合资源、梳理职能、创新手段、便民服务”入手,主动并多次与县国税局联合举行专题会议,谋划共建办税厅,共同探索优化办税流程,推动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力争在“开展便民办税、提升服务质量”上取得新的突破。
凤凰县国税局、地税局开展联合办税后,将很大程度上提升国地税行政效能,解决纳税人多头跑、多次找,重复排队、重复受理等问题。对个体共管户,将制定统一的分类征收标准、统一征收模式及委托代征方式,并定期交换信息。对共管户和重点税源企业,将联合开展税源调查、数据分析、纳税评估和稽查监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