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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月27日举行的全国电视剧行业年会上,广电总局电视剧司李京盛司长指出,将加强管理网剧和网络自制节目。及时发现“苗头”不对的剧,不要等成片了再下架;线上线下统一标准,电视不能播什么,网络也不行。(2月28日《新京报》)
早在去年九月中旬,影视圈已有消息爆出“广电总局将出新规,加大对电视剧的审查管控,对网剧的审查管控力度也将前所未有的加大”。之后现象级的网剧《上瘾》《太子妃升职记》等“因有伤风化”被下架,再联想起更早之前的史上最严“网剧管理方法”——先审后播、统一登记制度,引进数量严控等。由此可见,逐步加强对网剧的监管,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据悉,网络剧数量2013年是200部800集,2015年却已是805部12000集。整个2015年,国内有355部网剧上线,其中多部作品的点击量冲破10亿大关,网剧在2015年的点击量也比2014年整体上涨了61.8%。2016年,随着更多制作成本比肩甚至赶超传统电视剧的网剧不断来袭,网剧的“大时代”已然来临。
网剧火爆,监管自然得跟上。如果就此任由网剧野蛮生长,不否认有“好剧”的产生,但“坏剧”恐怕更多。因为市场总有失灵的时候,历史经验也常常表明,市场更容易陷入认知的盲区。为了收视、为了利益,激烈的竞争之下,网剧所谓的“自审自播”难免沦为“监守自盗”。因此,广电总局的监管不可或缺。
然而,更须明确的是,监管是一门艺术,以往那种肆意挥起监管之剑的监管理念亟待更新。因为事实已经证明,在这种模糊的监管之下,往往会遏制创新,难免就只剩“抗战神剧”等独霸荧屏。抗战剧曾几何时之所以霸占荧屏,一定程度上正是因为广电总局对其的审批控制较为宽松,对古装剧、涉案剧等类型则趋向于严格。另有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生产14000集电视剧之多,但据说能通过审查的不到一半,且仅有区区3000集能进入黄金档。
我们的确需要“加强对优秀网络剧的引导”“加强对重大项目的了解,提前介入”“及时发现苗头不对的剧,不要等成片了再下架”,但对于怎么引导、怎么介入、什么“苗头”是不对的,并没有具体的标准,没有科学的评价体系。尤其是那句“内容标准统一,电视不能播什么,网络也不行”,让人感觉十分突兀。
客观地说,从当下来看,网剧的火爆总体上是瑕不掩瑜。其一,直接带动了文化的发展。从《盗墓笔记》到《花千骨》,从《甄嬛传》到《琅琊榜》,从《步步惊心》到《何以笙箫默》,显然有助于激发创作者的热情。其二,也间接促进了科技的发展。比如4K、3D、VR(VirtualReality,虚拟现实)、直播、跨屏互动、边看边买等等。而一部网剧的走红背后,也往往体现出难能可贵的创意。以《太子妃升职记》为例,其在剧本创作方面,在摄影、构图、色调以及服装搭配方面,以及在社会化营销方面,都具有标本意义。
试问,如果只是粗糙的规定“内容标准统一,电视不能播什么,网络也不行”,网剧还会有春天吗?让人生忧。且如今能肯定的是,当下已是监管和创新的共治时代,监管者和创新者虽视角各异、方式不同,但都是贡献于整个系统。具体而言,总局和影视工作者,都是为中国影视文化的崛起而努力,而不再是单向的规制和被规制的关系。所以,对于监管边界的权衡,广电总局固然要考虑现有监管需求,也需要为影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预留空间和接口。
文/刘孙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