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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抽检的133批次食品中,不合格12批次。具体为调味品1批次,如鑫商行销售的标称为太原市宁化府益源庆力诚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宁化府精酿老醋。焙烤食品5批次,分别是山西田森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西香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花馍;山西新百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西香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排味和玉米味极品馍片;山西田森农副产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生产的汉堡胚小球(面包);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文水晋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上贤饼(晋式月饼)。豆类及其制品3批次,分别是山西新百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鲜豆腐干、山西山姆士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太原市金大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内酯豆腐和千层香干(豆制品)。粮食及粮食制品3批次,分别是山西大麻大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标称为四川省鑫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铃薯粉皮、太原市小店区仁和恩来顺火锅店采购的标称为昌黎县合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粉丝、太原市重庆孔亮火锅餐饮有限公司采购的标称为昌黎县曙光粉条厂生产的粉条。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药监局已按照规定,责成相关市食药监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并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首席记者崔晓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