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首页 | 新闻热线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

欧绍华:湖南生态文明建设的困境和路径选择

来源:红网 作者:欧绍华 编辑:程赛 2016-02-17 08:44:53
时刻新闻
—分享—

湖南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欧绍华

  党的十八大从战略角度阐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作为“五位一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明确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凸显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性、基础性地位。
  
  生态文明的核心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生态文明建设的目的就是要实现可持续发展,使人口环境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相适应,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良性循环,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选择适合湖南省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成为当前的一个历史使命,也是一项艰巨任务。因此,如何实现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经济和生态共生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有待解决的巨大任务。认真分析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各种困境,寻求可供突破的路径,无疑对当前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选择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
  
  建设生态文明必须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个源头抓起,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融合。
  
  一要发展循环经济,逐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尖锐矛盾,协调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的之间的关系,同时有利于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现实需要。
  
  二要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有利于生态保护的产业。按照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战略推进产业的集聚,建设产业集聚的工业园区,同时大力培育和发展符合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淘汰落后产业,逐步建立合理的产业结构。
  
  选择二:大力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这些都必须依靠科技的进步和创新。同时,科技的进步和创新也可以减少生态保护的投入成本,为企业发展生态产业提供些动力。因此,要创造环境,大力推动对科技的进步和创新。首先要用政策鼓励和支持高校、企业研发节能环保技术、环保材料及设备,并建立节能环保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以企业为主体,实现产学研相结合。其次对新投入的产业及其相关项目,要严把准入关。要严格按照最新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完成项目审批,并注重该项目的后续监管,保证环保措施的落实。
  
  选择三:加强生态制度建设
  
  首先是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确保生态文明理念真正进入各级党政决策者的具体决策过程之中,并能在决策中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生态保护的协调发展,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等重大决策、重要规划的源头上融入生态建设。其次是要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和考核的一个统一规范的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应该基于各利益相关方:政府、企业、公众的定位、驱动力等分析后科学制定,内容应当包括生态意识文明、生态行为文明、生态制度文明等层次,目的是指导各主要利益相关方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具体行为,并通过考核促进各项指标的落实。再次是建立科学的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为了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必须改变某些领导干部唯GDP的观念,增加生态文明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第四是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价格和税收政策的调节,就是根据市场的供求关系,以市场和经济手段调节相结合,通过对损害(或保护)资源环境行为进行收税(或补偿),提高其行为的成本(或收益),从而激励损害(或保护)行为的主体减少(增加),以政策制度来约束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最终形成“污染者付费、使用者补偿,保护者得到补偿”的局面。
  
  除此之外,还要继续健全和完善多种形式的生态补偿机制,合理制定补偿标准,完善补偿模式,全面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最后是要健全基本的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监管。根据目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此基础上加强环境日常监管,建立数据库。为了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保证环境监管人员的数量和质量。
  
  选择四:加强生态法律建设
  
  法律对于约束人们的不文明行为具有强制作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保证。因此有必要从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加强生态法律建设。首先,在立法上,修订和完善已有的生态方面的法律,特别是要弥补生态法律方面的空白,使其适应市场经济下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尤其要注意增加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内容。其次,在执法方面,一定要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秩序。最后,要保证公正司法,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因经济发展而用行政手段干预司法。
  
  选择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区域协作、部门协作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要完成这样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增强各区域、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参与性,从各个领域、各个层面深入推进。另外,在区域内,也同样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以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而不至于出现相互推诿、扯皮,无人管理的生态文明格局。
  
  选择六: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和行为参与度,倡导健康绿色的生活、消费方式
  
  将生态文明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之各种形式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使社会公众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全民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并能自觉的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能自觉参与生态保护、生态监督等活动中去。特别是能树立健康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自觉的用自然科学知识来指导规范生活、消费行为,优化人们的消费结构,寻找人与自然最佳契合点,形成生产与消费的良性循环,在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健康发展。
  
  总之,要按照生态文明要求,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作者欧绍华系湖南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湖南省社会科学“百人工程”专家、株洲市社科联常委。本文原标题为《湖南生态文明建设的困境和路径选择》,内容有所删减。原文系全省改革进行时的“思与行”暨第六届湖南省社会科学界学术年会一等奖论文。)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专题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