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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情面”越过社会的法和理

来源:红网 作者:王彬 编辑:刘艳秋 2016-02-01 00:07:23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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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1月11号晚上,山东威海的小宋姑娘和男友小纪到饭店吃饭,偶遇以前的男同事小张和几个朋友,小张过来给小宋敬酒并邀请小宋去他桌上“坐一坐”。被小宋拒绝后,小张觉得自己很没面子,为争回这口气,就在小宋和男友小纪走出饭店之后,小张几个迅速跟上,在饭店外对着小纪就是一顿拳打脚踢。(1月31日中国新闻网)
  
  中国社会离不开人情与面子,情面是中华文化社会心理的深层意象,也是国人深层心理结构的一种反映,国人都比较重视私人之间的情面。对于国人来说,面子不能不讲,那是活在世上的一大追求。但国人要知道什么情面该讲,什么情面不该讲,要适度的运用情面,把握好讲情面的尺度。更要切记不能越过情面这“尺度”的底线,也就是我们社会的“法”和“理”。
  
  偶然遇见以前同事,热情的敬酒、招呼,抛开其他干扰因素,从行为的出发点来看,这是人情使然。但两次都被拒绝,在这期间,被拒绝的人经历了“给面子”的期待到“留点面子”的尴尬,再到最后“丧失面子”的愤恨。他没有做到正确的面对情面得失,也没有把控住情面失去的负面情绪,竟心生恶意,实施了暴力,突破了讲情面尺度中“法”的底线。
  
  本来是一件很小的人情事,却因为把握不好,处理不当,最终却要与“法”相违背,有可能被判故意伤害罪,受到法律制裁。这得不偿失的事情也是在给国人提醒,让他们意识到“法”对于情面的牵制和震慑力,引以为戒,辩证看待情面问题,谨慎的处理情面的得失。莫被情面上一时的委屈掌控,更不要忘掉追求情面那单纯而又直率的本心,丧失理性,因小失大,让情面越过社会的“法”,否则,那就追悔莫及了。
  
  我这里所说的社会的理,主要是指道德准则。尽管盛情邀请,但人家男友在旁,多有不便,并且已经拒绝。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理解对方,学会尊重对方,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感同深受,推己及人,不逼迫不强求对方,给对方选择的自由,并尊重和宽容的对待对方的选择,这也是追求道德的体现。而且对别人的理解和尊重并不意味着驳掉自己的情面,反而是情面上的一种升华,是道德修养高的表现。但是被拒绝的人并没有看到这点,而是迷失在自己畸形的情面观里,冲破了良心上的道德钳制,做出不理智的行为。那逼迫强求和施暴的行为,已经丢失了人性道德中最基本的尊重和宽容,突破了讲情面尺度中“理”的底线。那没有了尊重和宽容的情面也就多了一份自私、恶毒,这样“严重失衡”的情面在讲下去,只会是人情的悲哀。所以,莫让情面越过社会里蕴含尊重与宽容的“理”,我们的情面需要尊重与宽容等道德准则的保护。
  
  中国人喜欢讲人情世故,但现实中有些人似乎只讲人情,忘却了世故。世故是指处世的方法、道理和经验,在情面之上的“法”与“理”都蕴含在这世故之中。人们不能抛开世故讲人情,那样的人情是狭隘的,是偏激的,也是不懂得人,不懂得事的,还会妨碍生活品质,甚至是扭曲做人的原则,因为那丧失了法律的理性和道德的感性。我们的情面不能越过社会的“法”与“理”,也就是不能违背“世故”,越过人之本心。国人要全面的理解人情世故,崇敬“法”的界限,遵守“理”的准则,做到有涵养、明事理、态度大方的去为人处世。
  
  文/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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