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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地宁:湖南金融改革发展的战略思考

来源:红网 作者:王地宁 编辑:程赛 2016-01-28 18: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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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金融学会副会长 王地宁

湖南省金融学会副会长 王地宁

  近年来,湖南金融不断加快推进改革创新,组织机构不断完善,整体实力不断壮大,市场体系不断健全,服务产品不断丰富,新兴业态不断涌现,为地方经济发展尤其是“四化两型”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但应该清醒地看到,湖南金融的改革发展与经济的发展并不同步,两者在全国的占比呈非对称性,在中部地区,湖南的金融改革也略显滞后。对此,湖南金融改革发展有如下建议:
  
  建议一:引入机构、丰富主体
  
  首先,优化存量。一是用好农村信用社。在当前农业弱质性、农村金融市场没有放开的前提下,有限的几家新型金融机构引进的作用是非常有限,解决农村金融服务问题最主要的出路还是改革发展好农村信用社。要对农村信用社前一轮的改革进行回顾和梳理,明确下一步发展思路和方向,要改革现有农村信用社管理考核体制,把服务三农的效果与农村信用社高管的任免直接挂钩,使其不敢偏离服务三农的主阵地。二是壮大地方银行。支持地方银行引进民间资本和境内外合格战略投资者,增强资本实力;坚持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强化内控机制建设,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增强盈利能力;支持地方商业银行稳步跨区域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商业银行上市。
  
  其次,搞活增量。一是积极争取各大银行总行、证券和保险等总公司的金融资源配置,争取信贷资源、资产处置、股权直投、金融租赁、资产管理、保险资金等资源,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打造“资金洼地”“资本高地”。二是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区域总部及业务总部入驻,推进设立中小企业专营机构或中小企业金融管理总部、财富管理或私人银行总部、消费金融中心、离岸金融中心、后台服务中心等。三是支持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形成一支扎根基层、服务草根的“支农支小”力量;探索发展一批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积极发展由龙头骨干企业和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发起设立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引导更多民间资金通过股权、债权等方式有序服务实体经济。四是大力引进和培育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引进信用评级、资产评估、融资担保、投资咨询、会计审计和法律服务等与金融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来湘设立法人机构、区域总部和分支机构。
  
  建议二:扩大直接融资,发展保险
  
  一是推动企业上市融资。抓住资本市场发展的机遇,利用沪市、深等证券市场,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地方的Q/E板等多种形式,积极争取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进行上市融资。
  
  二是大力发展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鼓励大型企业集团通过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定向债务融资筹集资金,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区域集优票据、资产支持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创新产品获得资金支持。密切跟踪交易商协会在地方企业超短期融资券、市政债等方面试点的动态,积极争取先行先试。各主承销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明确目标、把握重点、完善措施,努力为我省债务融资工具发展多做贡献。
  
  三是积极运用表外融资渠道,扩大社会融资规模。信托贷款、委托贷款不在贷款调控范围,是扩大社会融资规模的重要渠道,应鼓励这两种方式规范有序发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银行本身的资产证券化项目或者信托公司合作推出的信托计划,置换出贷款或支持一些新的项目发展。
  
  四是加快发展保险服务。完善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准入、退出机制,优化条款费率形成机制,加强基层服务网点体系建设,落实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丰富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大力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特色农产品保险,鼓励保险机构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开发多档次保障水平、可组合保险责任的保险产品;支持保险机构开展涉农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兴产品和服务,拓宽“三农”保险广度和深度。
  
  建议三:促进内涵式增长
  
  一是促进经济内涵式增长。利用好“一带一部”的区位优势(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过渡带、长江开放经济带和沿海开放经济带接合部),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引进来”瞄准世界500强,做强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3D打印、北斗导航、超级稻等高新技术产业;促进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跨界融合,引导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向中高端迈进。对接“一带一路”,推动湖南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输变电设备等优势产业抢占先机,实现由设计到制造、服务的全产业链输出;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
  
  二是促进金融业内涵式增长。强化资本约束,建立健全以资本管理为核心的资本规模约束业务发展的经营模式,制定资本管理的目标,并拟定实施计划,将银行的经营结构转向资本管理为前提、资本效率并重的经营结构;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大力发展低资本消耗业务。加快中间业务发展,开拓直接服务实体经济的新型金融产品,通过发展保函、保理、信用证等表外业务满足实体经济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提高资金周转率,大力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实施差异化经营战略,做到市场、业务、客户、产品定位差异化;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降低经营成本,优化内部流程。
  
  建议四:加大金融创新
  
  一是创新金融管理体制。在强化涉农业务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础上,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涉农信贷计划,对“三农”贷款情况实行单独统计、单独管理、单独考核;加大贷款审批权限下放力度,对信贷总量大、管理规范的县域支行,探索开展省分行直管试点;大力推进“阳光信贷工程”,实行办贷过程阳光化、透明化,简化信贷审批手续,提高信贷服务效率;优化绩效考核机制,实施差别化管理和绩效激励,推行尽职免责制度,切实调动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三农”信贷投放的内在积极性。
  
  二是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建议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大型农机具、土地附属设施、土地承包经营权、存货、现金流、应收账款、大额订单等纳入抵押或质押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直接补贴资金担保、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等金融产品创新;对资信状况良好且符合相应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信用方式发放贷款,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广主办行制度。
  
  三是创新服务担保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发展农民合作社成员联保和风险基金担保等信贷担保模式,探索合作社内封闭式成员联保、合作社信用担保、合作社“信用+联保”等担保方式,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开展互助担保业务。
  
  建议五:加强金融人才培养
  
  一是加强中高端金融人才引进。着力引进境内外金融创新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紧缺人才和创新团队,制定完善中高端急需金融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优惠政策;对于海外熟悉资本运作、拥有行业背景、精通现代管理的创业投资人才到湖南注册设立创投机构或管理机构者,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适当给予省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有关激励政策和各市、县对高级金融人才的优惠政策。
  
  二是强化金融人才队伍的再教育。充分利用湖南在金融教育资源上的优势,设立金融教育与职业再培训基地,定期实行人才队伍知识更新计划。
  
  三是优化金融人才的管理使用。畅通金融机构与党政机关的人才双向交流机制,完善引进高层次金融人才的中介服务体系,规范金融人才流动市场,完善金融人才评价体系、考核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
  
  四是打造湖南新型地方金融智库。制定出台智库发展战略规划,建立湖南金融人才资源库,完善智库运行机制。
  
  (作者系湖南省金融学会副会长。本文原标题为《湖南金融改革发展的战略思考》,内容有所删减。原文系全省改革进行时的“思与行”暨第六届湖南省社会科学界学术年会一等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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