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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凉山州金阳县出台了《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遏制婚丧事宜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之风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以10条刚性规定遏制婚丧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之风,比如:婚嫁礼金总额不超过6万元;婚嫁中送亲接亲车辆不得超过6辆;丧葬活动中亲属一方奔丧车辆不得超过5辆……包括普通群众都得遵照执行。(1月25日《成都商报》)
在现实当中,人们对于公权力任性的态度,往往很容易被迷惑,或者说表现地相当暧昧:对于那些明显侵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都会一边倒地声讨;然而一旦公权力任性有了较好的出发点和借口,便立刻会从原来的阵营中分化出不少的拥趸。而在这里,政府发文限制婚丧事宜礼金,无疑就是一个新的例证。而为什么人们会支持政府的这种权力任性呢?恐怕仅仅是因为经济贫穷,这也是在为当地百姓着想。
首先,必须要明确地指出,对政府发文限制婚丧礼金持支持态度的理由,其实是典型的偷换概念,他们把“政府该不该发文限制民俗”,偷换成了“限制民俗后的利弊”。毫无疑问,“该不该”是政治伦理的范畴,它属于一种刚性的原则,不该依据任何利益度量而变更。换句话说,所谓“为你好”并不是违反刚性原则的借口。
而对于公权力的运行,“该不该”的原则又该如何界定呢?恐怕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依法行政”,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那么很明显,政府发布文件限制婚丧礼金的行为,假如其针对的只是党员干部的话,则并无不妥,但一旦其把范围扩大到了整个公民群体,无疑与依法治国的原则相悖,必须应该被坚决地叫停。更何况根据报道来看,假如违法了相关规定,还要强行停止发放惠民补贴,不难发现当地政府的权力任性,俨然已经到了极为荒唐的地步,令人担忧。
其实,我们反对政府发文限制民俗,哪怕这是不良民俗,其目的并非只是要厘清某一具体事件的是与非,更是在捍卫和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不动摇。否则一旦有了先例,接下来便会有太多的权力任性,只是打着“为你好”的旗号,最终导致公民的权利空间日渐逼仄。举个例子,因为经济贫穷便要限制婚丧礼金,假如这种逻辑能够成立的话,那为了提高当地人们的身体素质,政府能够强迫人们每天6点钟起床锻炼身体呢?为了提高文化素质,政府是不是还可以强迫人们每天阅读2小时呢?
退一步讲,即便在政府的威权管理之下,婚丧礼金得到了有效的控制,这也并不是真正的优良民风。因为那些好的民俗和社会风气,都是在政府有目的性地引导之下,长期积累滋养而成的,靠粗暴行政手段管理出来的社会风气,注定是一种假象,稍有松动或变更便立刻会死灰复燃。在此语境下,那些提议将政府发文限制婚丧礼金行为推广至全国的拥趸,显得又是多么的天真和滑稽?
所以,政府发文限制婚丧礼金就是管得宽,完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可言。而对此我们也必须要再次重申,文明的演进以及人民现代观念的滋养,永远都不要指望一纸文件。
文/张松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