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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导履责压力 强化责任担当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斌 邹太平 编辑:王嫣 2016-01-17 09:01:06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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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邹太平
  
  湖南日报记者 张斌
  
  “各级党组织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必须自觉向中央看齐。”1月13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题为《全面从严治党向中央看齐》的文章,透露出省委在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上的鲜明态度。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刚刚过去的2015年,在省委的强力推动和示范带动下,通过全省上下扎实努力,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把“两个责任”刻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中。
  
  以上率下,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
  
  2015年,是省委确定的“‘两个责任’宣传教育年”。
  
  2015年1月12日,省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为落实“两个责任”提供了一份“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了“两个责任”的具体内涵和责任边界。
  
  随即,《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关于省属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相继出台,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方式、程序和适用的纪律条款,确定了追责轻重程度的各类情节。
  
  同年4月1日上午,省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电视电话会议,徐守盛就学习贯彻“一意见一办法”、严肃责任追究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主持会议。
  
  4月27日,省委把全省14个市州委书记、122个县市区委书记和省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共400多人集中起来,进行为期三天的“两个责任”专题培训班。徐守盛在开班式上作主题报告,强调要把责任传导到市州一级和国有企业,逐步实现责任体系的全覆盖。
  
  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推进。2015年年底,由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带队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考核,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为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徐守盛、杜家毫亲自带队分别到长沙、株洲检查考核,突出强调落实主体责任。51个市州和厅局“一把手”在检查考核中接受了述责述廉评议。“检查考核就是对落实‘两个责任’的大考。”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傅奎强调。
  
  与此同时,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徐守盛亲自约谈市州党委书记14人、32次,约谈省直单位主要负责人48人、63次。
  
  一年来,徐守盛在省委常委会议、“五人小组”会议和全省性重大会议等场合多次督促落实“两个责任”,反复强调“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并始终站在落实主体责任的高度,对纪检监察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给予坚强有力支持。
  
  挺纪在前,种好监督“责任田”
  
  “坚持全面监督,从严监督,从实监督。”省纪委负责同志介绍说,2015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深化“三转”的要求,进一步突出了监督执纪问责。
  
  明纪法于前,重威刑于后,不搞“不教而诛”。把加强教育作为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在全省开展“讲规矩、守纪律”专题教育,着力抓好《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学习宣传,全省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2760多场。
  
  扎实推进廉政警示教育。认真总结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教训,拍摄制作了《不可触碰的底线》警示教育片。汇编十八大以来省纪委查处的部分严重违纪违法省管干部忏悔录,拍摄完成了湖南交通系统系列腐败案等警示教育片。全省18个廉政教育基地共接待党员干部13万多人次。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围绕推动落实乡镇区划调整、脱贫攻坚、保障房建设、化解政府性债务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在全省全面部署了涉农资金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四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其中,全省共发现涉农资金各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1414个,涉及资金34.56亿元,通过整改共处理处罚421人。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察,查处违纪违规资金4200万元,节约国有投资1.2亿元。2015年7月至9月,省纪委财务监察所针对长沙某大学新校区涉案工程项目结算开展监督检查,共核减国家投资资金2000万元。
  
  同时,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干部任前廉洁把关,深入开展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完善对地方党政正职、省直机关及县级以上党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加强监督的规定,督促14个市州出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
  
  常态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2015年,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问责之年。全省共有89家单位、469名党政领导干部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县处级97名、县处级以下372名。
  
  2015年9月至10月,针对临湘市相继发生的3名市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一次处理了包括临湘市检察长、公安局长等在内的37名公职人员,对临湘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进行严肃追责并通报全省。
  
  “通过案件追责,就是要警示领导干部,即使自己不犯错误,如果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党员干部发生区域性、集团式、塌方式腐败或者其他严重腐败问题,也将受到严格追责。”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的负责同志介绍说,这表明了省委追责问责的态度鲜明,释放了有责必履、失责必究的强烈信号。
  
  2015年,省纪委先后3次共通报28起失职渎职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按照“一案双查”要求,严肃查处了永州市“4·29”违规超标准公务接待导致一人非正常死亡问题,给予包括永州市长在内的多名领导干部纪律处分。严肃追究了湘西自治州龙山县、娄底双峰县两起群体性事件,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案件的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短评
  
  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
  
  邹太平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各级党委应尽的责任,是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党中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把责任记在心里、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不能工作一忙就忘了,不能时间一长就忘了。
  
  反腐败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管党治党根子在党委,关键靠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调我们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党领导反腐败,主体责任是我们党自身。各级党委就是要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把主体责任担起来,坚守责任担当,当好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把主体责任始终落实在行动上,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牛鼻子”,就得负全责、负总责、负主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一个基本的施政理念就是以上率下。比如中央八项规定的全称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主要是中央政治局首先做出表率。去年9月11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就践行“三严三实”进行集体学习,对着八项规定一条一条看执行情况。党中央已经为全党立起了标杆、做出了榜样。省委反复强调,各级党组织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必须进一步强化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的责任意识,自觉向中央看齐,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切实为党在一方站好岗、放好哨。
  
  领导干部光管好自己、独善其身还不够,还要敢抓敢管、动真碰硬,要明白严管就是厚爱。如果党风廉政建设出了大问题,党委的主体责任不可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也难辞其咎。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就必须把问责变成常态,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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