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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中警安徽官微公布强抢女童的嫌疑犯照片,并配博文:“(昨天)上午发布的嫌疑人照片未做处理,引发某些群众不适,下午照片特别给三位嫌疑人面部做了马赛克处理。满意吗?”照片中,嫌疑犯的脸部不是常见的马赛克,而是写着“马赛克”三个字。随后,“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博在转发这条消息时,配上了3个“鼓掌”表情。
警方如此大快人心的马赛克,自然一出世就受到无数网友的热情点赞:网友@凹凸曼1N:这个马赛克我给满分!不怕你骄傲!网友@michaelChina:最美马赛克!对待坏人就是要这样打马赛克!所有提出要保护坏人的,都是坏人!但顺应人心的,一定就是正确的吗?
这种任性的“脸部写字”马赛克,此前只是流行于网络上供大家调侃娱乐,在官方微博,尤其是公布嫌疑犯照片时出现还是第一次。从这个角度来看,安徽警方的娱乐精神及其与网友互动的尝试还是很值得肯定的。但无论是娱乐还是互动都要有底线,那就是不要触犯基本的法律法规。法律规定,在司法审判之前,涉嫌违法人员都只能被称为犯罪嫌疑人,而不是犯罪分子。犯罪嫌疑人仍保留其基本权利,“任性马赛克”所侵犯的肖像权就是其中之一。
有人认为,拐卖儿童的坏人就应该被千刀万剐,给坏人打马赛克就是在保护坏人。请注意,法律规定给嫌疑人打马赛克,不是在保护坏人,而是在保护可能被冤枉的坏人和以后可能变成好人的坏人。
这些年来我们看到的冤假错案还少吗?18岁的内蒙古男孩呼格被冤枉致死直到18年后才真相大白,17岁的云南女孩钱仁凤被冤枉投毒整整坐了13年的冤狱。经过审讯定罪的尚且有如此多的被冤枉之人?未经审判的嫌疑犯里又该有多少无辜之人?此时若警方公布他们的照片,对他们自己及家人造成的伤害将是不可弥补的。即使最终清白得证,他们也极有可能被不明真相的路人指点:“这是不是强奸幼女的某某某么?已经放出来了?”
如果说被冤枉的可能性太小,那坏人变好的可能性则大得多,研究发现很多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时都是一时冲动或情有可原,内心深处他们还是想做个好人。给坏人打马赛克,是希望他们在犯错以后,除了接受应有的法律惩罚外不必再背负更多的道德歧视,刑罚结束后重新做人的阻力也能够小一些。毕竟所有的处罚,都是为了有一天能够不再处罚。
针对此次安徽警方的任性马赛克,网上也有一些理智的批判,例如网友@火星网友所说:“如果,我在这里试图说,这样暴露未经法庭审判的嫌疑的样貌是违法行为,是侵犯他人人权的行为。会不会被人骂死?我知道有人想说,但不敢说,我就站出来说。我不会认为大多数人说的就是正确的。”但在周围一片叫好的群情激动中,这些网友被骂为“圣母biao”“白莲花”,这些声音也显得极其微弱,几不可闻。
任性的行为被推崇,正义的声音被淹没,只看到“任性马赛克”赢得的人心,刻意忽略它所侵犯的人权,这种现象令我惶恐不安,只因我担心,如果哪一天我被冤枉入狱,我的照片也会被毫不掩饰地公布出来,供人唾弃。
文/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