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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北京市海淀法院对“‘快播’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被告人王欣、吴铭、张克东、牛文举进行公开审理。今天,快播涉黄案继续审理进行中。在下午的辩护中,快播案的辩护律师曝出了一个重磅炸弹:快播是乐视举报的!(1月8日东方网)
这颗重磅炸弹被抛出以后,乐视网和贾跃亭的新浪微博也炸了,掀起了“今晚我是快播人,共同抵制乐视”的舆论,循迹了2014年快播被查时的舆论偏向,举报者的曝光,也给一直心存疑问的快播支持者和无聊看客提供了情绪发泄的突破口。我们不可否认快播在用户中取得的胜利,也不能抹掉快播在没发布转型公告之前,是互联网粗莽时代发展遗物的事实。
2014年一份针对“快播涉黄被查”事件的调查显示,有高达47%的网友表示支持快播,并且表示仅查封快播并不合理。因为本质上快播是播放软件,只提供技术服务,并不生产或者提供资源,在不向用户提供内容的情况下,如果因为用户使用该软件观看黄色内容,那么,各种云盘、迅雷等具备相似功能的软件或者公司也应受到调查,也正因快播并不具有“唯一性”,才为舆论增加了调料。
放眼庭审现场,庭审网络直播在某种程度上会削弱法律的严肃性,却能够满足民众对法庭审理情况知晓的渴望,伴随着知情权得到保障和满足,一时间,大家将关注的焦点放在了公诉方对辩护人与王欣的激烈辩论上,由于公诉方的准备不充沛,被见招拆招,笑料百出,可谓是妙趣横生,趣味连连。
从公诉方问的问题看得出来,他们想以转型、监管、用户无法判断等关键词为遏制快播的利剑,可惜的是,他们的问题太过于偏向管理层面,问的实在“不够专业”,并不能击中要害。在一些监管者和执法者看来,如果监管制度还没能达到令人满意的地步,相反之,一些技术和商业模式就不具有存在的合理性,不应该被人发明创造出来。这遵循的是先管理再发展的逻辑。
就目前的视频行业而言,监管督办模式已经有其形态,要做的便是规范更多个体。可能监管部门和执行部门有考虑到,如果要逐一肃清“浊点”公司或软件,耗人耗时耗财耗力,何不寻找某个具有代表性的个体敲山震虎呢?这样不仅打了蛇七寸,而且见效快。就此,树大招风的快播成为了净网2014专项行动的祭品。
当然,公诉方在法庭上表现出来的劣势,并不能成为支撑快播胜诉的理由,相对于淫秽视频而言,另一个重要的关注点是版权问题。在整个社会越来越注重版权,却还处于阵痛发展的现在,互联网公司层出不穷的版权纠纷、互相撕扯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都是市场中的利益争夺者,版权意味着经济收入,而这也才是乐视扮演举报者的最根本原因。除了乐视以外,还有2014年,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快播;2013年11月,优酷土豆、腾讯视频等十余家公司炮轰快播、百度等公司的网络视频盗版和盗链行为;2013年2月,快播遭中影集团起诉。
快播之所以在数次的版权诉讼后还能生龙活虎,很可能的一个原因在于诉讼方彼时没找到打击快播的致命弱点,这一次,可能找到了。
文/石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