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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首开电动车违法“上课”模式 再次违法将顶格处罚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小刘军 肖强 编辑:舒悦 2016-01-06 11:48:19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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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6日讯(记者 小刘军 通讯员 肖强)“不看不知道,一看还真吓一跳……”昨日下午,在岳麓区交警大队的非机动车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室,市民陈霖看过交警剪辑的电动车违法导致交通事故的监控视频后,表示以后一定守法骑车。昨日起,长沙公安交警部门启动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辆交通违法教育处罚模式,通过组织违法者观看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法律法规讲解等,普及非机动车行车安全常识,开展交通事故预警。
  
  集中观看违法骑行致车祸视频
  
  记者在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现场看到,在播放的监控视频中,一辆搭载成年人的电动车,在南二环线的罗家嘴立交桥北侧辅道上快速逆行,一辆轻型越野车正常驶来,两车快速接近的瞬间,电动车突然左转横路,猝不及防的越野车与之发生剧烈碰撞,骑车男子连同后座的搭乘者一同被抛向空中,随后重重地落在地上无法动弹。“以前认为电动车机动灵活,‘船小好调头’,看来还是‘小心才能驶得万年船’……”电动车车主李振说,前一天早上,自己起床晚了一点,担心上班迟到就闯红灯,结果被交警查获。
  
  针对查获的“五类”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动车驾驶人,岳麓区交警大队安排专门场地,组织电动车违法驾驶人法制教育学习,通过观看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法律法规讲解等,普及非机动车行车安全常识。
  
  非机动车首次违法只教育不处罚
  
  电动车乱停乱行、非法改装,特别是部分路口路段经常出现电动车为逃避交警查纠而走中心车道、逆行、闯红灯等现象,严重影响通行秩序和行车安全。针对电动车“五类”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重点查纠,对“五类”违法的当事驾驶人,交警部门实行教育及引导为主,通过重教育轻处罚的措施促进违法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配合道路交通管理。
  
  长沙交警部门表示,对于第一次被查获者,不予处罚,由辖区交警大队安排组织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培训;若再次被查获,交警既要对其进行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同时也将对其交通违法行为顶格处罚。同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建立了统一的非机动车违法处理平台,各交警大队将建立“五类”违法电动车驾驶人培训学习日志,全市实行教育模式一致、查处信息共享、宣教内容统一,实现非机动车的长效管理。
  
  相关链接
  
  “五类”交通违法行为是交警整治重点
  
  1.电动车扎堆占道乱停;
  
  2.电动车闯灯越线、逆向行驶;
  
  3.电动车走机动车道;
  
  4.电动车违法加装伞具、座架;
  
  5.电动车搭载多人。
  
  交警整治重点管控区域
  
  三一大道-银盆岭大桥-岳麓大道-金星大道-枫林路-麓山路-阜埠河路-潇湘路-猴子石大桥-南二环-东二环-三一大道的合围区域(含边界道路);长沙火车南站、长沙火车站及东、南、西、北四大客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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