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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河南信阳市盐业管理局财务科副科长黄鸿雁从办公楼6楼跳下,当场身亡。事发后,当地公安机关介入调查,警方在黄鸿雁家中发现遗书。遗书大意为其多年来对单位尽职尽责,未给单位带来麻烦。因为常年多病,消极弃世。此外,在自杀前,黄鸿雁留下了500元的党费。(1月5日《大河报》)
据无界新闻不完全统计,2015年“非正常死亡”(含失踪)官员至少有28人,其中坠亡人数最高,达到15人,排在第二、三位的分别是自缢身亡和溺水身亡(失踪),分别5人和4人。另有一人死因尚不明确。
“今年官员自杀比较多”的说法每年都有,相较于常识性的死亡过程,这些官员无论是跳楼、溺水、自缢或是割腕,其选择的都是短时间“快速”结束生命的方式,这些情节本没有什么,但是把这些事件放在现今高压打击腐败的背景下,“官员为什么非正常死亡”这个问题就显得格外引人注目,在这些官员中,不论是已被认定自杀身亡,还是至今未公布死因,死后大多引起了各种猜测和争议。
官员死亡问题在我国来说,大多情况下都会被划分到社会敏感话题行列,暗示着一条潜台词:这些话题媒体不能谈论,民众不能讨论,社会不能追问,一旦讨论,很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但是随着“脱敏运动”在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很多原先不能说的“秘密”逐步被翻到阳光下来晒,晒掉晦气,晒出真知。这些被晒的话题,都具有公共性。
池塘里一条鱼死掉,可能是鱼的问题;一个池塘的鱼都死掉了,这就很可能是池塘的问题了。对官员死亡的讨论不能再被搁浅,对官员死亡原因的讨论也不应该成为“忌讳”。公众对官员非正常死亡为何如此关切?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官员是人民的官员,他们手中拥有着支配社会资源的权力,动辄便会涉及老百姓的生活起居衣食住行,对周围事态密切关注,是老百姓基本生存权意识的突围。
不少民众在对涉及公共性议题进行讨论时,会偏离轨道,甚至脱轨,偏执的言论不仅仅是阴谋论的助推器,更是极端主义的好出处,这种偏执源自于对事实的无知和对事实的自我臆造,可实际上我们讨论公共性议题的真正目的是为了追求真理、达成共识、解决问题,因此我们在表达言说的时候,更应该遵守一定的议事规则。在达到这一目的前,我们需要的是真实、可靠、客观的基本事实供给。
在无界新闻统计的2015年28位非正常死亡(失踪)的官员中,相关权威信息发布比较及时。事发当天即有权威消息源(官方通报或正式媒体报道)的,共有10起,有14起则是在事发第二天被公之于众,另有3起是在事发两天后,只有1起时隔大于三天。从信息披露来源看,有18起事件来自有关部门主动公布信息,有9起官方并未直接发布消息,媒体记者采访形成了一手消息源。官方主动积极向外界透露相关信息,是打破阴谋论的有力一击,也是面对危机时的重要公关手段。
官员死亡有的原因简单,有的原因不简单,我国一直有着“盖棺定论”的思想,官方自己不说,自己说不清楚,也不让媒体说,这种不作为的危害比民间谣传带来的恐慌和不自信更加可怕。及时、准确地传递事实真相,积极开展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工作,放大权威声音,驳斥虚假传言,让那些本无敏感的公共议题真正脱敏,这才是发生“不正常死亡”后官方要做的第一件事情。
文/石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