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抽查:
某酒楼包点检出铝残留
2015年4月,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多家酒楼生产、销售的食品进行了抽样检查,在抽查中发现,佛山的一家酒楼送检的叉烧包、麦香包等点心中检测出不同程度的铝残留量。据介绍,长期摄入过量的铝会损害骨骼和神经系统健康,容易导致记忆力减退与智力下降,引发骨质疏松等疾病。
据悉,由国家卫计委、工信部、质检总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中明确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在此之前,含铝食品添加剂可用于食品中,但不得超过一定标准,此次新规出台规定,食品中不得检测出铝残留。
调查:
使用含铝泡打粉卖相好
在对该酒楼负责人周某、点心部主管邓某的讯问中,二人均表示知道该规定,但并未引起重视。周某表示,因为听之前的面点师说过,使用含铝的双喜牌泡打粉做面点卖相好,口感也好,为了吸引顾客,才决定采购这种含铝的双喜牌泡打粉。
此外,成本上的考虑,也是部分商家选用含铝泡打粉的原因。目前,在许多大型超市已经按要求下架此种双喜牌含铝型泡打粉,但在不少网购平台上仍有销售。记者调查发现,双喜牌泡打粉分含铝型和无铝型两种,无铝型零售价大约在40余元,而含铝型只要20余元。
法院:
两人均被处以刑罚
近日,禅城法院判决佛山该酒楼负责人周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点心部主管邓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禅城法院提醒食品生产、销售商,切勿为了蝇头小利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甚至是有毒有害的食品,否则将接受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