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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委关于省委巡视第四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编辑:陶园 2015-12-31 17: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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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2月3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据三湘风纪网消息: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8月13日至9月13日,省委巡视第四组对永定区进行了巡视。10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永定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巡视整改工作

  (一)迅速安排部署。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通报会召开后的第二天,我区迅速召开区委常委会,传达省委巡视组和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听取相关整改问题牵头单位的情况汇报,并讨论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区委书记尚生龙要求,各相关问题整改牵头领导和整改责任单位必须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确保按照省委巡视组和市委的要求,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11月3日、11月17日,区委先后2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各项整改任务推进进度进行及时通报和跟踪督办,并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12月19日,区委常委会听取了巡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逐条逐项分析评估巡视整改问题的落实情况,并就下步如何深化巩固整改成效、完善制度建设和防止问题“反弹”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

  (二)明确整改措施。区委多次召开整改落实专题会议,广泛征求相关责任单位意见建议,并就全区存在的11个问题的具体整改措施进行研究,经过反复修改,形成了《关于对省委巡视第四组对永定区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相关问题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牵头领导、牵头单位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同时,要求各整改工作牵头单位各自制定详细的整改子方案,通过制定整改“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整改问题“销号”制度,确保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强化组织领导。区委专门成立了省委巡视第四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负责牵头抓,区委专职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负责具体抓。领导小组下设4个问题整改工作组,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区委常委牵头,负责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区委明确由区纪委书记负责对各个问题整改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督办,建立“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督办”工作机制,对推进整改工作缓慢、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及时进行谈话、督办和问责,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从严从实,逐条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区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切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把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落实“两个责任”,实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好落实。抓好政策宣传,认真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深化两个责任宣传教育年”活动,对中央、省、市和区委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广泛宣传,向全区党员干部发放宣传册2万余册。制定出台了《张家界市永定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关于永定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任务分工的通知》,组织召开学习《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专题研讨会和学习培训,区委书记尚生龙在培训班上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题讲了一堂内容丰富的廉政党课,为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落实责任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抓好学习教育,不断运用理论武装头脑。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大对干部队伍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从政道德的教育。区委常委中心学习组将反腐倡廉和落实“两个责任”有关内容作为重点学习内容,集体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纪录片,开展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论述摘编》专题学习。抓好警示教育,时刻筑牢拒腐防变堤坝。加大永定区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湖南省交通厅系列腐败案》、《人生不能重来》和《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深刻的警示教育。

  二是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对造成严重影响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强化日常督查,通过区纪委委员巡查、党政正职公开述廉、绩效考核等工作,采用督查抽查、述廉测评、集中考核等方式,对全区各级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督查,促进 “两个责任”落实。注重完善“区委书记约谈”和“区纪委书记约谈”等廉政提醒、警示训诫手段,及时掌握各单位履职履责动态。强化纪律审查,针对“对违规违纪干部的执纪问责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纪律审查力度,各单位对违纪问题提出的处理意见,一律不提免处,因客观要件必须给予免处的案件,一般不予立案,确保年度免处率按规定低于5%。今年,全区新立案件200件,审结166件,免处5件,免处率2.5%。强化问责机制,严格落实《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文件,今年全区先后对履责不力的区政府办、区农业局、区城管局等3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累计进行“两个责任”警示约谈40人次,涉及20个单位;进行诫勉谈话11次,其中涉及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6人,纪检组织负责人4人;对1名乡党委书记立案查处。

  三是加大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选准配强一线办案人员,及时配齐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持续深化“三转”,进一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将区纪委监察局参与的110个议事协调机构缩减为10个,精简率达91%。对全区所有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和区直派驻纪检组长兼职情况进行清理督查,并限期整改。强化一线办案力量,区纪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已增加至4个,委局机关办案人员达到23人,占委局机关干部总数的62.2%。加大对各级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基层整体办案能力。加强基层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结合区委人事调整,于12月5日向区委组织部呈送7名空缺乡镇(区直)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配备方案。根据区委安排,纪检干部配备工作可在2016年春节以前完全到位。对基层落实“三转”不到位的问题,先后开展2轮对乡镇纪委书记和区直纪检组长履职情况专项督查,对71名身兼数职的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限期整改,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是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严防跑风漏气。推行纪检组织负责人定期向纪委书记述责述廉、案件主办人负责制、签订办案纪律承诺书等制度,及时掌握基层党委(党组)、纪检组织履职情况。针对“个别区委领导有干扰办案的反映”,区纪委进一步建立健全纪律审查工作制度,严查跑风漏气现象。就纪律审查工作纪律,由区纪委书记在区委常委会上进行集中学习,区委领导带头承诺严守相关工作纪律。针对“内部监督不够严格,乡镇区直纪检队伍履责不到位、监管乏力”等问题,出台了《关于印发<永定区村级纪检员在村级财务监督中严格履职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明确区直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分组管理的通知》、《永定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分片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业、尽职履责等方面的工作作了进一步明确,并定期对纪检干部履职情况开展督查。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挪用、套取专项资金的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制度,不断完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章制度。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有的区直单位按区里要求和领导表态,将专项资金调整用到帮扶村和联系点”的问题。一方面不断完善制度,区政府制定了《永定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于具体落实到部门的专项资金各项目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制定更加详细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农业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等。另一方面加强学习,组织预算单位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

  二是加强审计,加大对资金量大、群众关注度高的专项资金重点审计。充分发挥审计部门对全区各项专项资金收支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等方面的监督作用。今年,区审计局先后开展了对2012至2014年度移民专项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和教育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对区卫生局、区残联、区文广新局等5个单位及其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发现违纪违规问题31个。注重审计结论运用,针对发现的问题,区纪委要求相关责任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限期整改,对已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或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予以问责。

  三是加强监管,严防严查套取医保经费的行为。严格执行医保基金的审计制度,定期到全区各医院和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基金审查,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到群众举报或者巡查发现问题后迅速启动调查核实程序,一发现苗头就立即予以制止纠正。针对外地就医,报账时一律要求要有原始发票,复印件和其他不正规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加强医院和定点医疗机构的报账制度和发票管理。对本地医院住院的,一律不允许直接用发票到医保部门直接报账,必须通过互联网与医院对接。

  四是查办案件,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严格落实区委《维护群众利益十不准》规定,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开展纪委委员巡查,针对挪用、套取专项资金等问题,集中办案力量,严肃查处了77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雁过拔毛”式的腐败案件。加大对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理力度。针对“多个乡镇的基层林业站、村级组织虚报退耕还林面积,骗取套取并私分林补资金”的问题。近年来,区纪委监察局已对20人进行了严肃查处,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目前,正在对全区退耕还林面积在50亩以上的103户的实际面积、领取补助的情况进行复查。对“私设小金库、虚开大额不合规票据报账套现。将门面等经营收入坐收坐支,虚报项目工程量套现。有的乡镇以维稳和处理信访问题名义打白条套现。以争资金、跑项目名义谋取私利。有的单位、干部将大量不合理开支列入争资立项工作成本。有的干部为单位、乡镇、村(居)申请到资金,或提现吃回扣,或作为个人专项开支”的问题,近来年已对区安监局、区建设局、区发改局等单位进行了严肃查处,今年又对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合作桥乡政府等单位进行了严肃查处,对党政主要负责人都给予了免职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对此类问题,已建立了制度,明确了规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2012年,国家下达旅游学校中职教育师范学校建设项目资金990万元,被三名校领导以活动经费名义开支409.14万元,大多是用于各类烟酒、电器、招待费、维修工程等发票报销”的问题,区纪委已于2015年3月对该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并给予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某,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某,原张家界旅游学校校长彭某,原张家界旅游学校副校长龚某4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相关案件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对“2012年至2013年度,区城管局、水利局等13家单位在专项资金中违规开支“三公经费”及会议费224.86万元”的问题已责成13家相关单位限期说明情况,并及时上报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度,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对“区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人员严重超编、套取医保及新农合资金”等问题,已要求区人社局、区卫计局进一步摸清底数,制定临聘人员清理整改计划。区纪委对弄虚作假套取新农合基金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目前已对新桥镇、阳湖坪镇、四都坪乡、合作桥乡、罗塔坪乡等10个乡镇卫生院的12名人员予立案查处。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补偿制度和村级事务、财务管理制度。在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严格执行《张家界市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奖励补助标准》《张家界市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费用列支标准》和《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严肃查处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村务公开、民主决策制度执行,打造“阳光村务”,提高村级事务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严格落实《永定区村级财务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目前,正在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办法进行修订完善,计划在2016年把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实抓好,切实维护基层群众对村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村级“三资”管理,对低保评定、农村危旧房改造、集体资产发包、租赁变更、土地流转等情况即时公开,防止挤占、挪用、截留、克扣等现象发生。

  二是加强对骗取套取拆迁补偿经费、基层组织负责人贪污腐化等问题的查处力度。今年10月,严肃查处了1起骗取征地补偿款的典型案件,西溪坪街道两岔溪村党员郑某伙同评估公司谭某伪造违章腾房让地协议三份,骗取国家拆迁补偿资金28万余元,郑某从中分得16万余元,目前郑某已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另外,还查处了在且住岗小学新校区拆迁工作中未经领导授权擅自代领导签字的2起案件。

  三是加强对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调查处理。针对“2015年4月20日,合作桥乡、尹家溪镇在一天内发生两起村干部殴打村民和上访群众致伤,引发群众持续上访”的问题,区纪委对合作桥乡赵家峪村支部书记余某殴打村民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10月16日,区纪委对余某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并免去其党支部书记职务。关于尹家溪镇小河坎居委会原支部书记刘某殴打村民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系刘某侄子殴打他人,已由区公安分局对其进行治安处罚。刘某本人因其它违纪问题被区纪委立案查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依法罢免村主任职务。

  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以权谋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教育,提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抓好学习教育。全区自上而下组织学习了新修订《党纪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下发《<条例><准则>合订本》2万余册,近2万名党员干部接受党纪条规教育。开展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到社区、到单位讲党课活动,2015年区纪委宣讲团组织全区性廉政党课9次。抓实制度落实。规范党政正职用权,经常性开展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一把手”末位表态、三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的督促检查,重点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履职用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抓严监督问责。今年对区财政局等7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区林业局森保站等3个单位的股室负责人进行了“廉政体检”;面向全区各乡镇(街道)及340个村(居)启动了纪委委员巡查工作,累计发现和处置各类问题95个,立案查处11人。

  二是认真摸底调查,掌握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具体情况。对全区党政机关及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专项清理,下发了张定廉责发〔2015〕4号文件《关于对党政机关及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通过动员部署、登记申报等工作步骤,截止12月,全区共登记报告人数4931人,其中本人经商办企业人员9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地经商办企业120人。目前,已对区科技局党组成员兼张家界特优水果研究所所长谢某擅自经商办企业的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对其他公职人员本人或家属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也正在甄别其是否违纪违规。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查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官商勾结等问题。组织开展党员干部以权谋私、官商勾结等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2015年10月,区纪委查处了1起基层党员干部以权谋私典型案件,枫香岗乡玉皇洞居委会支部书记魏某、秘书阙某2人通过在《玉皇洞居委会2014年度村主干补贴发放花名册》上虚列人员工资开支方式套取村级转移支付资金20500元,用于偿还居委会部分债务和日常开支后,魏某将剩下的13000元按照自己5000元、秘书阙某4000元、妇女主任陈某4000元进行私分。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2013年区农村公路畅通工程项目已经竣工决算的43个,投资总额约2974.08万元,其中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项目8个,均未公开招标,全部发包给个人。对于验收不合格的16个项目,未经整改,也支付了工程款。反映个别市级单位子公司转移并私分国有资产”的问题,已责令区交通局作出书面说明。下一步区交通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分类确定项目业主,分级确定项目工程发包方式,完善招投标程序,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不少单位违规集资变相牟利。有的单位通过违规集资借款方式,变相发放福利补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整治违规集资的宣教力度。利用文件、手机报等多种形式,向全区干部宣传违规集资的危害和相关政策法规,自觉抵制和纠正违规集资行为,集中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二是开展违规集资摸底调查。对全区各行业、各系统每年都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区政府金融办、区监察局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情况,重点对房地产、旅游、酒店、商贸、学校、工业、农产品加工等行业进行风险排查,随时掌握全区非法集资隐患情况。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有苗头的业主进行了约谈。同时,组织专人对全区的融资担保机构及小额贷款公司等两类机构进行了清理和检查。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服务农村经济和中小微企业。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①2011年9月至2013年3月,区交通局实施“穿衣戴帽”工程,以年利率36%向干部职工借款140万元,共支付借款利息63万元”的问题,经查,区交通局在实施办公楼“穿衣戴帽”工程过程中,由于单位资金不足等原因,便参照部分市直单位做法,向14名干部职工借款共计140万元,支付借款利息63万元,其借款年利率为36%。2013年3月个人借款已全部偿还。对该问题,区纪委已对区交通局8名领导班子成员所得利息33.75万元予以全额收缴。对“②区教育系统向教职员工个人借款的时间长,数额大,截止2014年底,借款接近1.13亿元,仅旅游学校和天门中学的借款就超过7000万元,每年均支付高额利息”和“③有的学校将利息转本金,2013年7月至2014年底,天门中学,澧滨小学就因此新增借款872.46万元”等2个问题,要求区教育局和相关学校澄清底子并作出书面说明。目前,区政府正与银行部门衔接,计划将区教育系统向教职员工的所有借款通过向银行贷款的形式予以偿还,由区教育局统一承担贷款,由区财政偿还银行贷款利息及其本金。

  (三)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

  用人导向存在偏差,部分干部选任的公信度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干部选任程序。坚持市委“五重用五不用”的用人导向,认真落实“三个决不”“四个旗帜鲜明”的选人用人标准,制定了干部酝酿“六条主要原则”,把干事创业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出台了《干部动议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动议、酝酿、推荐、考察等干部选任程序。尤其是为了规范区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改革的人事调整,出台了《永定区2015年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有关人事调整原则》《永定区2015年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拟调整人员操作细则》,有力地指导了此次人事调整工作。

  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意识。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面贯彻“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增强选人用人的规矩意识、法治意识和纪律意识。建立区委常委联系党外干部、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分片联系乡镇班子成员制度,12名区委常委分别联系14名党外干部,8名部务会成员分片联系21个乡镇。坚持“四个必谈”,强化干部人文关怀,定期不定期与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和看待选拔任用,引导党员干部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意识。

  三是落实从严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正确看待用人权,正确树立政绩观,切实遵守干部选任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不折不扣的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中规定的刚性原则和标准,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从严整治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决查处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买官卖官等问题。提拔重用干部自觉征求同级纪检部门意见,征求同级检察、综治、计生、安监、信访和控违拆违部门意见,杜绝“带病提拔”现象发生。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在今年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人事安排中,有1名拟任职人选在征求意见时有异议,最终未获通过。

  四是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选人用人方面问题,区委成立选人用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与省委组织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一并进行研究。区委常委会、区“五人小组”会议多次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对反馈问题的核查整改落实情况多次进行研究和集中调度。区委书记多次亲自指导、督办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目前,涉及到个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面上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余下的个别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将按规定时限可全部整改到位。

  执行干部人事政策法规不严格,规矩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制度,规范干部职级待遇。为确保整改落到实处,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的暂行规定》,对区外进人、逆向进人、干部调配等工作予以规范。区编办已核销了区就业局、区社保局、区医保局、区文物局、区植保局、区水土保持局等6个单位原核定的党支部书记职数。对1名担任党组织书记但实际未在该单位工作的干部,免去其职务。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人事安排,将进一步采取刚性措施,抓好超配干部、干部兼职、低职高配、党政分设等有关问题的整改消化。

  二是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制度,严把入口关。严格干部选任资格条件,对不具备任职资格条件的人选进行清理整顿。针对“桑植县两名县级领导的子女也未经公开考试,分别通过区领导和局长签字同意,在永定区空挂解决事业单位身份后调入桑植县工作。反映有的区直单位进了很多关系户,并安排在重要岗位”的问题,正在组织调查核实,区委、区政府进一步明确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的暂行规定》,对干部调动、招聘,股级职务任免等进行了规范。

  三是严格落实交流轮岗有关制度。严格执行干部交流政策,大力推进干部交流。对符合必须交流和应当交流的干部进行了清理摸底,分别建立了台账,分期分批制定了交流计划。结合区委对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改革的正职安排中,已交流正职46名,对符合必须交流条件的正职基本交流到位。下一步在配备区直、乡镇和街道领导班子副职时,再统筹考虑其他干部的交流,逐步把符合必须交流的干部全部交流,应当交流的干部适时交流,不断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执行机构编制管理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抓好部署安排,明确整改目标。针对“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低职高配和干部兼职、违规党政分设和党内职务配备不规范”等问题。10月22日,区委常委会听取了区委组织部选人用人检查反馈情况汇报,研究了整改方案,同意分批消化,2015年机构改革消化完成区直单位超配领导的职数消化,2016年第一季度乡镇党委换届时完成乡镇超配的联合工会主席职务的消化。同时,认真做好干部队伍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干部正确看待自己的进退留转。目前,通过机构改革已消化32名,其中消化超配领导职数6名,消化工会主席9名,未担任任何行政职务党组成员5名,消化非领导职数11名,未参公事业党政分设1名。下一步,结合乡镇党委换届,进一步平衡乡镇和区直单位的干部配备,加大超职数消化力度,确保按省“三超两乱”专项治理计划时间,即2016年9月前全部消化完毕。

  二是抓好编制管理,落实相关规定。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的相关规定,落实编制核准制度。核销了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局、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区文物局、区植物保护检疫局、区水土保持局等6个单位原核定的党支部书记职数;切实做好超编消化,通过提前退休、编制调整和干部调整等措施,已消化行政超编60名,占原超编数的78%。消化事业超编83名,占原超编数的70%。对余下超编人员,将继续加大力度,在2016年6月底前彻底解决消化超编问题。

  三是抓好思想教育,引导干部正确看待自己的进退留转。开设“阳光心态”讲座,邀请知名专家为全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授课。同时,在区委党校主体班开设心理辅导课,为科级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开启心灵之门,引导他们更好地学习、工作和生活。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活动,实行“四个必谈”。今年以来,结合区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区委书记,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分别与区直、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共开展谈心谈话330人次,了解干部的心理动态,疏导思想情绪,让他们正确看待进退流转,愉快地接受组织安排。

  四是抓好学校去行政化,精简超设机构。针对“区属学校行政化现象严重,超设机构,非教学人员占比过大的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严格按照湘政办发[2002]44号文件精神对全区中小学校编制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全区中小学校内设机构由204个减少至76个,精减率为63%;中小学校校级领导职数由197名减少至127名,精减率为36%;中小学校的行管教辅后勤岗位由862名减少至399名,精减率为54%。并要求除校长以外的行政人员都要参与教学,目前全区95%以上的行管人员走上了教学一线。

  (四)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在编不在岗和“吃空饷”的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组织人事有关规定,防止随意抽调基层工作人员的行为。2015年9月9日,区委常委会对借调人员管理工作进行了研究,审议通过了《永定区借调跟班人员清理 工作方案》,对借调跟班学习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严格控制借调和跟班学习行为,杜绝从乡镇、学校、医院等单位借调人员,特殊情况需借调的均按规定按程序严格审批,对借调时限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根据各单位上报和相关部门掌握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甄别,由区委办牵头,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参与,对全区干部借调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清退借调干部84名,规范了干部借调工作。

  二是对“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认真整改。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2014年,永定区对“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的情况清理整改不彻底,整改上报的情况不真实”的问题,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和在编不在岗人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2015年9月,区人社局牵头再次对全区“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吃空饷”人员38人,在编不在岗人员140人。全面清理后,进一步采取停发工资、追回已发工资和津补贴、限期返岗、督查督办等措施确保整改落实。目前,38名“吃空饷”人员已经处理到位,140名在编不在岗人员已全部处理到位。

  三是认真核对其它相关问题。针对“另有2名强制戒毒的公职人员仍占用单位编制。担负清理整改任务的有关部门未严格履职,相关用人单位的领导也对此负有重要责任”的问题,区编办进行了全面核查。经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共有4人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分别是:区林业局三岔林业站韦某、官黎坪林业站张某、区财政局工勤人员覃某和市中医院黄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精神,本着教育挽救的目的,对上述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对强制戒毒后未复吸人员韦某和覃某,单位均给其安排了合适的工作岗位。对正在强制隔离戒毒的张某,区林业局将在其戒毒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于因身体原因而未强制收戒的黄某,中医院也准备给其安排适合的岗位来配合其做好戒毒。

  对工程指挥部的管理不够严格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目前实施的对指挥部工作人员的奖励与补助政策不科学,不仅给予每月的定额补贴,完成任务后,还要实施经济上的奖励,指挥部人员每年收入要远远 高于其他干部”的问题,区委、区政府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指挥部管理的意见》(张定办〔2015〕56号)文件,对项目指挥部的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绩效补贴(奖励)发放和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规范。一是严格财务管理,各项目指挥部必须严格按照“总额控制、分级管理、规范使用、勤俭节约”的原则,搞好资金管理,按时报送财务报表,禁止将指挥部工作经费用于与征地拆迁工作无关的支出。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采购,严格实行政府采购。二是严格人员管理,指挥部常驻工作人员控制在3人以内,即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兼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其余人员均需落实具体任务,实行计件管理,充实到一线。三是规范绩效补贴(奖励)发放,指挥部管理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发放总额不超过1000元补助,一线工作人员取消固定补助,严格与工作绩效挂钩。各指挥部制定的绩效考核奖励发放办法需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区征收办备案后,方可实施,整个过程奖励标准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户。

  对于一些影响干部形象的作风问题未整改治理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格落实作风建设规定。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措施和区委八项规定等作风建设规定的宣传教育和贯彻执行。制定出台了《维护群众利益十不准》《刹“四风”举报奖励办法》《永定区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区委常委中心学习组把作风建设内容纳入学习计划,大力营造良好氛围。今年,全区各单位先后组织作风规定学习活动210余次,利用红网、手机报等载体进行作风规定宣传提醒60余次。中秋、国庆两节前夕,向全区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2次1.2万余条,确保了作风建设规定在广大干部中入脑入心。

  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持之以恒深纠“四风”。重点围绕日常工作作风、落实《维护群众利益十不准》开展专项整治。今年,全区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37起,涉及68人。先后开展了整治公款大吃大喝、收送红包礼金、“吃空饷”、违规建私房、违规赈酒、乡镇干部“走读”、上班迟到早退、公车私用、私设“小金库”等专项行动20余次。对127个财务独立核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20个单位因存在超支和违规问题受到警示约谈;启动了财务监察,全面检查了4个单位的财务管理情况,对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涉嫌违纪问题转立案查处;开展新农合基金专项检查,对新桥镇等12个卫生院负责人予以立案;深入治理收受红包礼金,强化工作纪律宣传教育,全区5910廉政账户收到自觉上缴的红包礼金22.19万元。

  三是抓好日常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强化日常监管,盯紧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今年,共开展作风督查45次,下发作风通报6期,通报批评51人,立案查处15人,免职9人。今年,全区共有5个单位的党组(委)书记和4名纪检组长因干部作风问题被问责,14家单位因未张贴“公车标识”被通报批评,3名违规使用公车、9名违规公务接待、11名参与违规赈酒的公职人员受到严肃处理。强化了结果运用,对2014年度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30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严格按规定评定年终考核等次和扣罚绩效奖金。

  四是突出从严问责,形成整治违反作风纪律的高压态势。针对“有干部在宾馆开房赌博,有的处级干部经常扎堆打牌”等问题,区纪委联合区公安分局对辖区内的酒店、茶楼、麻将馆等重点场所进行了集中整治,查处了16名参赌涉赌党员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市属单位参赌涉赌人员向市纪委进行转办,对参赌涉赌的区水利局柏某、区环境监察大队张某、西溪坪卫生院职工田某3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对区公路管理局职工余某记过处分。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张家界旅游学校顶风违纪,违规发放各类奖金、补助补贴、组织公款旅游”问题,区纪委组织专门力量,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后对涉及该问题的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某,旅游学校校长高某、支部书记彭某、副书记田某、副校长田某等5人予以立案查处。

  三、下步整改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加大巡视整改后续相关工作的推进力度,并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行动,确保整改成效不反弹、不回潮。为切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将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抓好领导带头示范,把责任始终抗在肩上。切实做到各级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带头整改、主动作为,把责任层层压实,特别是强化各个整改工作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全区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整改意识和主体意识,始终把整改任务抓在手上、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

  二是抓好全面整改到位,把问题整改落到实处。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按照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措施步骤和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相关问题的整改后续工作,保证各项整改工作如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是抓好长效机制完善,把防止问题反弹抓牢抓实。在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注重方法经验总结,着力建立完善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严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对整改问题出现反弹回潮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将坚决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问责到底、绝不姑息。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744-8596221

  邮政信箱: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永定大道251号

  区治大院区委办收 (邮编427000)

  电子邮箱:yongdingquweib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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