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州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冷水滩区伊塘镇人民政府社会救助和劳动保障站原站长曾朝阳骗取、贪污国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问题。2011年11月至2012年9月,曾朝阳采取编造虚假身份信息的方式,骗取国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459522.24元。2015年5月,冷水滩区纪委研究,并报冷水滩区委同意,给予曾朝阳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德桥河村党支部原书记唐瑞龙、村委会原主任蔡圣林非法占有、私分征地补偿款问题。2006年2月至2007年4月,唐瑞龙与时任该村村委会秘书的蔡圣林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私分修建洛湛铁路征地补偿款106082.96元,其中唐瑞龙分得48788.33元,蔡圣林分得57294.63元。另查,蔡圣林还非法占有另一笔征收村集体土地补偿费6337.9元。2015年11月,沱江镇党委研究,并报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同意,给予唐瑞龙、蔡圣林开除党籍处分。唐瑞龙、蔡圣林已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刑罚。
3.江华瑶族自治县涛圩镇栎湾村党支部原书记奉幕喜、村委会原主任奉德强、村委会原秘书奉幕华受贿问题。2011年5月,奉幕喜、奉德强、奉幕华通过中间人周某将该村7000多亩集体山场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低价出租给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某公司,并多次向周某索要好处费。2011年6月,奉幕喜、奉德强、奉幕华三人将14万元好处费进行私分,其中奉幕喜、奉德强、奉幕华各分得2万元,时任涛圩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叶家运分得1万元(2012年10月叶家运调任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在组织调查前主动将这1万元上缴),余款分给三名为签订出租合同提供便利的村民及支付相关手续费用。2015年9月,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奉幕喜、奉德强、奉幕华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5年9月,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叶家运党内警告处分。2015年12月,涛圩镇党委研究,并报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同意,给予奉幕喜、奉德强、奉幕华开除党籍处分。
4.宁远县清水桥镇孔家岭村党支部原书记欧阳植军侵占村民退耕还林补助金问题。2005年,时任孔家岭村村委会主任的欧阳植军(2011年4月起,担任该村党支部书记)通过伪造脐橙种植承包合同的方式,侵占2006年至2010年应付给其他村民的退耕还林补助金44741.6元。2015年3月,清水桥镇党委研究决定,免去欧阳植军村党支部书记职务。2015年11月,宁远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欧阳植军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5.江永县国土资源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先富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07年7月至2011年1月,杨先富在任江永县千家峒瑶族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纪委书记兼任刘家庄村新农村建设项目指挥部成员期间,在实施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20000元。2015年8月,江永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杨先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5年9月,市国土资源局研究决定,免去其江永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并调离江永县国土资源局。
6.冷水滩区工业园区工作人员宋飞、唐黎明、邹益阳索拿卡要问题。2015年8月5日,宋飞、唐黎明、邹益阳利用负责维护永州火车站广场交通秩序工作的便利,向违规停车的车主袁某索要香烟,没有按规定程序处理袁某违规停车。2015年11月,冷水滩区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宋飞、唐黎明党内警告处分。冷水滩区工业园区已将临聘人员邹益阳予以辞退。
7.宁远县中和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欧阳利中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4年,欧阳利中利用在中和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事务服务中心工作的便利,采取伪造病人处方报账的方式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资金16529元。2015年11月,宁远县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欧阳利中记过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永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