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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不准”为新闻从业者设“道德底线” 划“行为红线”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田甜 编辑:王娉娉 2015-12-07 09:02:07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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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12月6日讯(记者 田甜)“不准利用新闻报道从事广告、发行、赞助等经营活动;不准搞有偿新闻、有偿不闻,利用职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日前,我省专门出台《湖南省新闻从业人员“十不准”》,为广大新闻从业者设定了“道德底线”,划定了“行为红线”。“十不准”一经推出,引起了相关从业人员强烈反响,大家普遍反映,以“十不准”为“高压线”, 有利于加强新闻媒体自律,提振“舆论监督力”。

  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长简人卫介绍,“十不准”以中央出台的新闻从业人员的相关政策为依据,整合形成了言简意赅的十条规定。“十不准”从开始制定到最终出台,经历了近两个月时间,在各级新闻单位、新闻管理部门、市州新闻宣传管理部门多次征求意见,进行了反复修改。希望“十不准”出台以后,进一步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维护新闻界良好形象,有效遏制目前存在的新闻采访不深入实际、凭空想象、敲诈勒索、有偿新闻等新闻乱象,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匡正新闻正能量。

  一线新闻工作者纷纷对“十不准”点赞。省十佳新闻工作者、湖南日报记者唐爱平说,“十不准”里的相关规定,是记者们本应守住的底线。按照“十不准”的要求,加强新闻媒体自律,提升新闻职业道德,让记者做到打铁身硬,写出来的新闻作品才会更有公信力。

  “‘十不准’我们都很赞同。”望城电视台记者曾颖说,违背新闻职业道德的行为只是个别现象,却“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影响了新闻工作者整体形象。通过“十不准”进一步规范新闻从业人员行为,向虚假新闻“亮剑”,有利于树立新闻工作者良好社会形象。

  各级新闻宣传管理部门也为“十不准”的出台拍手称快。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新闻组组长彭宏高说,他在宣传部门的工作中也常遇到没有新闻职业道德的新闻工作者和假记者,打着“社会监督”的名号搞“有偿新闻”。“十不准”出台以后,将给不良新闻行为戴上紧箍咒,其中提出“不准无证采访”让假记者没有可乘之机。

  政策出台后,落实是关键。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宣传管理处处长黎日坚介绍,为确保“十不准”的执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已设立监督电话,一旦发现并查实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严肃进行查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新闻岗位直至取消新闻从业资格,没收记者证和建议相关单位给予违规人员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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