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利用职务之便帮人办事,给予关照,收受钱财。11月25日,黄德意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一案在百色市中院开庭审理。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黄德意辩称:“我在接受这些财物时主观上不是故意的,很多时候是我喝醉后接受的。”(11月29日《华商报》)
黄意德的落马缘于群众的集中举报,举报的内容是“花5000万,在凤山县城的山壁上雕刻了两只鸟”。而财政拨款竟然还是他擅自动用国家防治地质灾害资金。看来用胆大包天来形容此人也毫不为过,一个县处级官员,何以权力滥用到如此而没有约束。面对司法机关的指控,他竟然还理直气壮为自己辩解,是认为“后台”够硬,还是觉得法律惩治不了自己?
喝酒也可以成为受贿的理由,那是不是还要怪政府的会客来访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甚至可以推到饭局吃请的头上。照此推算,那官员就不能会客了,因为会客和接待就可能喝酒,喝酒就会受贿,就触犯了党纪国法。这根本就是诡辩的逻辑,与那些“不升职便贪腐”“受官场风气影响便贪腐”的奇葩贪腐理由没什么区别。本质上都是因为欲望的贪婪,把为官一任当成了个人升官发财的工具,才最终走上了不归的道路。
其实这样的辩解多说也无益,奇葩贪腐言论,实质上是落马贪官心虚的表现。明知道自己那点儿事是纸包不住火了,便找各种奇葩的理由为自己开脱,试图减轻罪责,结果换来的却只能是贻笑大方。这种“诡辩”逻辑虽然有时让人哭笑不得,但其本身却是一种官场畸形心态的产物,直指着当下部分官员权力过于集中而不受监管的乱象,甚至使有些人在庄严的法律面前也不肯低头。
否则,当那些已经被司法机关起诉,即将走上职业生涯“断头台”的官员,为何还不能拿出真心悔悟的态度去反省和认错,甚至到了“见了棺材还不落泪”的地步。这与其长期担任某些部门和地方的主要领导,习惯于受到吹捧,再加上个人手中的权力受到约束和监管太小,很容易形成个人职权大于法律的“权力幻觉”。这才导致这类官员在日常工作中就养成了犯错也不认,认错也避重就轻、带有主观随意性的习惯。而方到最终落马之时,还将这畸形的心态和作风带到了庄严的法庭,可见其“中毒”之深。
所以面对各种奇葩的贪腐理由,我们还真不能一笑了之。关键是要认识到官员眼见贪腐败露,却还理直气壮的根源在哪里,就是必须要对官员的权力进行约束,不能让其存在职权大于法律的幻觉。一是在任何领域,任何部门,绝对不能存在个人权力、部门公权大于法律法规的现象;二是对领导干部监督监管需要“全天候”“常态化”,对各类消极腐败现象要防微杜渐。当然这些贪腐干部的“奇葩”言论也充分说明了:制度不健全完善,贪腐思想根源不清除,腐败就不可能停息。
文/姜雨桥
别让官员有职权大于法律的幻觉
来源:红网
作者:姜雨桥
编辑:夏熊飞
2015-11-30 0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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