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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副主席武吉海、葛洪元,秘书长袁新华出席。
会前,省政协民宗委组织部分委员、专家学者先后深入长沙、株洲、常德、益阳、湘西、邵阳等民族地区和非民族地区乡(镇)、村就相关议题进行调研,并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怀化、邵阳等9市州政协开展了联合调研。会上,省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李壮丽、龙德忠、彭秀琍、朱有志、吴少叶、胡利华、杨先杰、卓和平,村支书代表龚海华、向天顺分别发言。
委员们认为,村级组织带头人是带领农民致富的“领头雁”和基层党员群众的领路人,是发挥农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关键。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民族地区村级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民族地区村级组织带头人队伍也显现出结构老化、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管理松散等亟待加强的问题。
一些委员建议,打破身份、职业、民族等方面的限制,扩大选人视野,注重从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和大学生村官等优秀人才中选配村级组织带头人。积极探索村(社区)干部工作报酬增长机制,提高集体经济发展配套奖励标准,扶持优秀村(社区)干部发展产业。建立健全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协调联动机制,推进“行政村、社区的协商”,切实将村(社区)干部交给群众评价。出台相关规定,定期对村级组织带头人进行考核、评价,明确相关奖惩。
省政府及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省民宗委、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作了回应发言,并与委员们进行了互动交流。
武吉海指出,民族地区村级组织带头人是中央和省委发展战略在民族地区第一线的执行者,为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民族繁荣共生、社会和谐稳定提供着坚强的组织保障。要认真贯彻俞正声主席在湘西调研时关于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站在发展建设大局上来谋划工作,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能力上过硬的带头人队伍。要注重从改革入手解决问题,不断完善创新包括选培机制、激励机制、考核机制在内的相关制度体系,确保有能力有意愿为群众服务的人才得到应有的认可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