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据观察者网站11月19日报道,一段15秒的法兰琳卡品牌的商业广告出现在央视8套八点半的时段中,被代言人梁静茹重复数次“我们恨化学”的广告词,引起了北大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生物工程学院教授周公度的强烈不满,更有网友爆料周公度递交声明要状告CCTV-8。
企业用经典的字句宣传自己的产品,本身无可厚非,但是国内主流电视媒体却向数以亿计的观众转播了这则“犯了基本常识性错误”的广告。在这背后,不仅能看到广告人责任意识的薄弱,更体现了部分市场经济体制下媒体盈利模式的缺陷以及媒体审查制度的松懈。
作为一家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公司,法兰琳卡策划这条广告的目的,无非是借“我们恨化学”向消费者传递“其生产化妆品的材料皆为自然孕育并非人工合成”的信息,宣扬其产品的天然性与可靠性。
法兰琳卡广告的传播对象,是受过基础教育的成年消费者,他们的知识水平可以看懂这则广告背后的闪光点。但是,“化学”的字眼在中国几亿学生的眼中,更多还是化学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任何可以在元素周期表找到位置的物质,都是化学物。没有化妆品可以做到不含化学成分,这样一个伪概念,在广告设计之中,广告创意员就应当注意避免。
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作为电视媒体的中央八套与湖南卫视,其正常运转离不开各企业的巨额广告费。但是,这不能成为媒体审查制度不严格的理由。作为收视率霸主的主流媒体,在其公共平台上传播的内容受到国内亿万观众的关注,更应该对其所播放的内容负责。
很早以前,“不含任何化学物质”、“不含化学添加剂”,这些犯了常识性错误的标语就出现在某些商品广告中,但并没有广泛传播。可一旦出现在了电视媒体之上,借助媒介的强互动性向社会传播,形成“蝴蝶效应”,那么到时候受误导的将会是整个社会。
被梁静茹重复三遍、布满整个屏幕的“我们恨化学”,无疑会向知识结构不全面的收视者传递错误信息。在学生群体中,这条广告语的传播无疑会刺激学生的厌学情绪,化学成绩不佳的同学,无疑会对这句话产生共鸣。
从周公度教授的微博中,我们能看出作为一名科学家严谨负责的治学态度,以及作为一名中学教材设计者对学生负责尽心的高尚师德。而作为面向全社会进行信息传播的媒体,更应当本着对所有人负责的精神,充分审核播出内容的字字句句,消除所有的错误。
文/刘泽溪
“我们恨化学”背后的广告疏漏
来源:红网
作者:刘泽溪
编辑:刘艳秋
2015-11-24 00: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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