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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新宁县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增强了县域经济内生增长动力。
新宁县首先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预算公开,出台了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和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两个体系,部门预算中将所有政府收入全部列入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编制,对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向社会进行公开。并按中央和省部署,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同时,编制三年滚动规划的编制。一般公共预算审核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开始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如出现超收,用于化解政府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其他预算资金、削减支出实现平衡。
新宁县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以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对重点支出统筹安排,优先保障,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进一步强化国库资金管理,清理部门结余结转的项目资金,今年新增县级可用财力7400余万元,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在社区街道治安巡逻、环卫领域初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新宁县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不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目前已撤销财政专户19个。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选取重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对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资金进行专项评价,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并将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到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县财政部门对原有的已经通过清理甄别的政府存量债务再次重点核查,核清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按规定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用于经常性支出。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对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同时,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把政府性债务作为一个硬指标纳入政绩考核,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