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会上,省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王再德、向晓燕、李佩军、卜铁洪、朱有志、曾福生、彭秀琍分别从不同角度作了发言。湖南省农委、省财政厅、省编办负责人分别对委员、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作出回应。湖南省政府副秘书长曹英华做了表态发言。
【委员观点】
朱有志(湖南省政协常委、文史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建议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法规
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产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的主体地位。
我建议研究制定集体经济组织地方性法规。可借鉴浙江、广东等省经验,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对其依法代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予以明确。此外,逐步完善政经分离的村级组织治理结构。明确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各自的职能,严格区分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事权、财权,实行单独设账,独立核算。
曾福生(湖南省政协常委、湖南农业大学副校长):全面建设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
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加快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我建议出台全省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的政策性文件,设立全省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市场,交易内容是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交易市场实行政府主导,为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流转交易提供服务。
在现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为主的各类农村产权流转服务平台基础上,完善服务功能,扩充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条件,推动以县为重点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乡(镇)建立交易服务中心。
卜铁洪(湖南省政协委员、益阳市政协副主席):开展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需积极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我建议各地要认真开展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农村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
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集体独资企业或者集体控股企业的厂长(经理)。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包括干部在管理使用集体资金方面应承担的财务责任、干部在有效地组织经营活动、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应承担的经营责任以及干部应承担的财经法规责任。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一般应在干部任期届满之时进行。农村主要干部离任之前必须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应当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主要依据。
彭秀琍(湖南省政协委员、省供销总社监事会主任):尽快出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集体经济总量不断扩大。但是,存在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法规、制度还不完善和健全,集体资产管理还相当薄弱等问题,致使农村集体资产被贪占、挪用、损坏、挥霍浪费,低价承包、变卖、折股,随意改变权属或无偿占用等现象十分突出,集体资产严重流失,还带来一系列社会稳定问题。
我建议,尽快出台《湖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加强管理,规范运营,以促进其保值增值。
向晓燕(湖南省政协委员,平江县政协副主席、嘉义镇镇长):加强监管扼制基层腐败
由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近年来,农村基层腐败现象呈上升趋势,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村组干部犯罪增多。据统计,全省去年审计查出村级违纪金额2758.6万元,发现贪污案件136件,其中万元以上贪污案件102件,贪污金额579万元,232人受到处分,36人被刑事处理。二是产生腐败的范围增广。不仅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有村干部经不起诱惑,就是一些贫困地区的村干部也在采取不同手段贪污扶贫资金。收入多的、资产资源多的,直接从村收入和资产资源处置中打主意;收入少的,就从上级拨款和惠农补贴中想办法。三是违法涉案金额增大。村干部权力缺乏有效监督,经济运行越大涉案金额就越多。
李佩军(湖南省政协委员、嘉禾县副县长):农村经管机构规格降低,工作缺乏权威
新一轮机构改革之后,省、市、县农村经营管理局成建制被撤消了,更名为“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改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行政职能被完全剥离,人不随事走,人、事分开,县级很大一部分由原来正科级局改为副科级站,乡级经管机构除少部分仍保留经管站外,大多都被撤并。由于经管机构规格降低,降格为事业单位,工作缺乏权威。
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事关农村生产关系的调整,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农村基层和谐稳定。我建议恢复原有设置,更有利于全省经管事业的发展。
【相关回应】
曹英华(湖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吸纳意见建议到实际工作中去
这是我第五次参加省政协举办的双周协商会,一个深切感受是,双周协商会的选题抓得特别准,都是关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关于农村的选题也非常多,调研深入,建议提得非常好。
根据省委领导的意见,省政协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作为2015年双周协商会议题,交人资环委承办。委员们对我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把握得很准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参会的各单位要以这次双周协商会为契机,主动抓好会议成果转化,主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归纳总结问题和建议,要把委员和专家学者们了解的情况、找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进行全面梳理,积极向省委、省政府领导做好汇报,为省委、省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二是要认真研究采纳吸收好的意见和建议,并具体体现到职能部门的实际工作中去。
钟正洪(湖南省农委副主任):鼓励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路径
从2011年开始,我省初步推开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122个县市区已经开展整县推进确权登记的有51个,已基本完成确权登记任务的有9个。接下来要进一步做好确权颁证工作,确保2017年全面完成全省确权颁证任务。
去年,省委、省政府下发文件,明确指出从2014年到2020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镇化率75%)和长株潭经济强县市区的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6万元以上,扶贫开发县市区的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4万元以上。
省农委将采取多种方式促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努力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路径和办法。加强政策支持,允许在确权登记颁证中没有确权到户的土地由集体统一经营,鼓励多形式、多元化合作经营,总结推介典型经验。
刘克邦(湖南省财政厅巡视员):撤乡并村要谨防侵占村集体资产
在撤乡并村中,上级部门要密切关注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严格监督,认真指导。撤乡并村要做好资产、债权债务的清理与移交,登记工作,杜绝村干部乘机侵占、私分、挪用村集体资产。
建议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着力推进制度建设,规范会计委托代理,坚持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推动信息化建设,引入现代化手段管理集体资产,开展集体资产公开交易,有效防控基层腐败现象发生,逐步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民主、运作透明的长效机制。
要切实维护村级集体和农民权益,坚决查处和纠正向村级组织和农民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控制村级非生产性支出,对村级债权债务实行动态监管,促进旧债化解,严控新债发生。
廖跃贵(湖南省编办副主任):将反映农经部门机构改革问题
近年来,我省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主体地位缺失,作为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在法律上得到确认,并村后原村集体资产及权益难以得到有力维护……这些问题都得认真研究解决。
有委员提出,新一轮机构改革导致省、市、县农村经营管理局成建制被撤销,更名为“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改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行政职能被完全剥离,导致管理体制不顺,工作缺乏权威,机构严重弱化,不便正常履职等。机构改革是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文件以及精神来推进的,我将整理委员提出的问题与建议,向上面反映。
(综合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等相关报道,标题略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