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的行为,在武汉将不再被鼓励。记者今天从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版《武汉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将原版本中“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的表述剔除,摒弃越壮烈越英雄、越英雄越好汉的思维方式和做法,更强调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鼓励和倡导科学、合法、适当地见义智为。
在关于见义勇为的地方立法中,武汉市明确鼓励见义勇为向见义智为转变,是第一例。从舆情来看,多数人持认同态度,认为新政策“有人情味儿”,“是进步的表现”,也有人认为“见义勇为往往只是一瞬间的事儿,鼓励见义智为未必能有什么效果。”
首先应该明确,见义勇为在中国不是义务,它属于道德自治范畴,救还是不救,只取决于个体的内心秩序。也正因此,公共部门对见义勇为行为,也只能进行“鼓励”和“保护”,而不能强迫。
但在以往,见义勇为中的“勇”字往往被过分强调,只要能奋不顾身地救人,就是英雄的,就是壮烈的,甚至行为越英雄,越容易得到认可。救人是第一位的,个人安危被放在次要位置。可这显然不符合人本主义的现代理念:在任何时候,人都是最重要的,如果见义勇为只剩下了“勇”,而无视救人者安危,甚至以救人者的生命为代价,那就未免太过冷血。所以,见义勇为向见义智为的转变,是一种理性的表现。
匹夫之勇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粗陋的、低水平的,见义勇为需要有勇有谋,正如德国法学大师拉德布鲁赫所指出的,“在错综复杂的社会中,至上善德只能够与至高机智相结合。”道德如果没有技术的辅助,在很多时候是无用的,甚至造成相反的结果。也基于此,很多国家会对普通民众进行救人技术的普及与训练,比如在加拿大,红十字协会和其他一些非盈利组织都有专门的心肺复苏培训课程,用于日常救人。就此可以说,见义勇为向见义智为的转变,实际上是由一腔热血的道德主义向专业主义的转变。救人,不仅需要勇气,也需要“资格”。
在美国,法律规定见义勇为的前提是“量力而为,安全为上”,拨打911同样属于见义勇为;法国的《刑法典》虽然增加了“怠于给予救助罪”,但前提是“实现情况对其本人或第三人均无危险而不采取行动”,德国法律对见义勇为的规定也大致如此。就此说,武汉见义勇为新版条例鼓励见义智为在西方早有经验可循,其价值可期。
说到底,最好的见义勇为,不是不顾一切地救人于危难之中,而是应该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优的效果。武汉市见义勇为新版条例的最大价值在于,在英雄主义与个人主义之间,它给了人们更多的选择空间,缓解了人们因技术缺陷而“见义不为”所引发的道德焦虑。它重新确立了这样一个价值:见义勇为是一种审慎的美德,对一个人最好的尊重,不是强迫他承担额外的责任,而是保证他能够问心无愧地、体面地活着。
文/王言虎
基于专业主义的见义勇为更有人情味
来源:红网
作者:王言虎
编辑:夏熊飞
2015-11-17 0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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