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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省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来源:法治湖南网 作者: 编辑:严欢 2015-11-13 13: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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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法治办〔2015〕23号

关于开展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

全省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法治建设(依法治市州)领导小组、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人大决定设立国家宪法日一周年。宪法乃九鼎重器,设立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有助于公民通过各种宪法宣传活动感受宪法的内涵和权威,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为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观念,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省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5年国家宪法日暨全省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主题:“增强宪法意识,培育法治信仰”。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中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开展法治实践,为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深入推进法治湖南建设营造更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时间安排

  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省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上旬结束,重点活动集中在12月4日当天举行。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加快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大力宣传法治中国建设,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集中开展宪法和宪法精神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提高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五、活动内容

  (一)国家宪法日宣誓仪式。提高宪法权威,实行宣誓制度尤为必要。向宪法宣誓是重要的政治活动,在正式场合通过仪式化的活动营造出一种庄严感,在广大民众中能起到很好的引导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作用。宣誓仪式由各级人大具体组织,参加人员为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由人大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活动的人员,左手手持宪法单行本(小册子),右手握拳举至头顶,面向国旗,在领誓人带领下,宣读国家宪法日誓词。

  (二)党委中心组宪法专题学习。在12月4日当天或前后时间,省、市、县各级党委要组织一次以宪法为主题的中心组学习。活动由各地党委宣传部具体组织,参加学习的人员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领导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群众现场活动。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法治宣传活动。省会长沙的现场活动由湖南省司法厅、长沙市司法局组织,地点设在长沙市橘子洲头,拟分别布置三个活动区:普法展示区、法律咨询区、现场活动区。参加人员有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普法志愿者,湖南商学院、湖南司法警官学院学生,长沙市社区群众、橘子洲游客,及参加宪法宣誓活动的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约2000人。具体内容是:

  (1)普法展示区:参观百块展板。沿橘洲公园百泉广场东面参观道两边各布置50块等规格宣传展板,由省直单位负责人陪同省领导参观。其中50块展板的内容由省直有关单位,特别是执法单位提供内容,每个单位两块,用于宣传宪法和部门(行业)法。另外50块展板由省司法厅负责,展示和宣传我省“六五”普法成果和风采。

  (2)法律咨询区:设置咨询台,组织律师和执法部门的法治工作者在现场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

  (3)现场活动区:

  A、千人诵读宪法暨2014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法治事件颁奖仪式。

  省领导带领千人诵读《宪法》。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普法志愿者,湖南商学院、湖南司法警官学院学生共千余人,人手一本《宪法》,面向国旗,在领读人的带领下,朗读部分宪法条文。省领导宣布2014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法治事件获奖名单,并为2014年度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法治事件颁发奖杯和证书。主持人宣布启动2015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法治事件评选活动。省领导发表国家宪法日活动讲话。

  B、“法润三湘”志愿者授旗仪式。为整合全省法律服务人才资源,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参与公共法律志愿服务活动,省司法厅、省文明办、团省委决定成立“法润三湘”公共法律志愿者组织。省、市、县三级分别成立总队、支队、大队,乡镇(街道)设立工作站。现场由参加活动的领导向“法润三湘”公共法律志愿者总队、支队授旗,宣告该志愿者队伍正式成立并开展服务工作。

  C、“你学法我送票---湘西凤凰任你游”活动启动式暨法律知识有奖竞答。省委法治办常务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谈敬纯宣读“你学法我送票---湘西凤凰任你游”活动方案。湘西州领导讲话。活动参与方领导触摸水晶球,启动“你学法我送票---湘西凤凰任你游”活动。

  千人有奖答题。答题方式有两种:一是在主会场,现场观众参与抢答,回答正确的可获得“湘西凤凰游法治一票通”门票一张;二是手机扫描“微言说法”二维码,进入手机答题页面,全部答对者即可参与系统抽奖,获奖者现场领取精美奖品一份。

  D、十个法治文艺表演。现场组织小品、相声、朗诵、歌舞等十个小型法治文艺表演,以寓教于乐的形式,吸引群众、游人观看表演,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宪法意识。

  (四)、媒体法治宣传。各级媒体特别是党报、党台、党网等主流媒体要大力宣传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宪法精神。在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红网开设专版、专栏,播出宪法日宣传公益广告和年度法治人物报道。同时在法治湖南网、法制宣传媒体机、“微言说法”官方微信、《法治湖南》内刊开展宪法日专题宣传。

  (五)、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活动安排。省直和中央在湘各单位,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单位,要结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在12月4日当天,广泛开展“ 三个一”宣传活动:在单位官方网站登载一篇主题文章;在单位显著位置悬挂一条宣传横幅或一块展板,出一期法制宣传专栏或举办一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

  (六)、市州、县市(区)活动安排。各市州、县市区要组织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及法制宣传志愿者等在城乡人口集中的地方开展宪法日宣传现场大型活动,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和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营造宪法宣传的浓厚氛围。社区要采取利用横幅、标语、广告,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宪法知识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面向居民的法治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地、各单位要把“12·4” 国家宪法日暨全省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作为推进地方、部门(单位)法治建设的一项具体举措和工作任务抓紧抓好。要切实做好宪法日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加,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12.4”活动主题,突出宪法学习宣传,面向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城乡居民等不同对象开展有针对性地法治宣传。

  (三)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各地、各部门(单位)特点和社会需求,策划组织好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努力拓宽宣传渠道、创设宣传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实效性。

  各地各部门开展“12 4”国家宪法日暨全省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的情况请于12月中旬总结上报省委法治办。

  联系人:宁倩文; 电话(传真):0731-84586184;电子信箱:fzxc16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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