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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全面推行 “扩权强镇”财政体制改革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颜开云 编辑:王嫣 2015-11-03 09: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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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讯(记者 颜开云 通讯员 肖雪)从2010年起,浏阳市对大瑶镇实行单独财政体制,该镇4年共获得财政分成1.3亿元,并以此投入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近日,浏阳出台相关政策,在该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扩权强镇”财政体制改革,原本市与乡镇共享的税收新增部分返还的比例高达70%。该市在今年的财政结算中将实行这一新的财政制度。

  “扩权强镇”取得良好效果

  根据省直管县改革试点及相关政策,浏阳市委、市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完善财政体制推行“扩权强镇”改革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乡镇(街道)财政体制,推行“扩权强镇”财政体制改革,在收入划分、基数核定、支出划分等方面改变以往的财政管理和分配方式。

  “以前,浏阳财政的税收分成模式相对简单,分配机制不能全面激发乡镇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同时乡镇也没有充足稳定的财源保证。”浏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作林介绍,此前为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浏阳经开区、制造产业基地(永安镇)、两型产业园、大瑶镇(花炮材料制造产业基地)、大围山生态旅游示范区已先行实行单独财政体制,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大瑶镇为例,从2010年实行单独财政体制以来,该镇充分利用4年来获得的1.3亿元财政分成,夯实了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投入基础。仅2014年,全镇铺排了32个重点项目,建成3万吨规模的自来水厂、11万伏的变电站和4万吨容量的污水处理厂。

  将推动乡镇经济发展

  按照财政“扩权强镇”实施方案,除浏阳经开区、制造产业基地(永安镇)、两型产业园、大瑶镇(花炮材料制造产业基地)、大围山生态旅游示范区继续按单独财政体制运行外,其余乡镇(街道)将财政收入分为市级独享收入、市与乡镇(街道)共享收入、乡镇(街道)独享收入、上划收入。

  其中,浏阳市与乡镇(街道)共享地方收入税种的相关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按2014年各乡镇(街道)实际完成数为收入基数,对每年地方收入超过基数的新增部分,市与镇按照30:70的比例分享,市与街道按80:20的比例分享。比如说,某乡镇去年完成与市级共享税收5000万元,今年完成7000万元,则可获得返还金额1400万元。

  一个七成,一个两成,为何乡镇与街道的返还比例相差如此之大?浏阳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廖亿球表示,“区别对待”主要是考虑到街道税收基数比较大,其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支出大部分由该市市级财政负担。

  “这种新的税收分成模式将大大增加乡镇街道的可用财力,充分调动他们培植财源的积极性。”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导王昶表示,将财力向基层倾斜,可以提高财政运行效率,进一步推动乡镇的经济发展与城镇化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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