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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湘潭大学副校长廖永安教授在发言中透露,作为法治湖南建设的重要智库,推动不良资产管理的法治化是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承担的一项重点研究课题,中心将在明年“两会”期间提出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立法相关提案,推动行业立法建设与法治进程。
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肖伟志与湘潭大学法学院博士肖锋先后做了主题为《第三方催收行为法律规制的研究现状与未来方向》《不良资产管理行业规制的研究现状与未来方向》的主题发言,与会专家就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研讨,
湖南永雄资产管理集团董事长谭曼就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发展历史、现状、前景及面临的问题做主题演讲。他认为,不良资产管理行业是伴随现代金融业发展起来的现代服务业之一,经历了从银行自主管理为主到委外管理蓬勃发展,市场主体从银行为主到律所、中介公司等多个市场力量共同参与的阶段,走过了一段艰难曲折的发展历程。2015年3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式将“信贷催收服务”和“应收账款管理外包服务”两项内容纳入企业注册经营范围,标志着我国不良资产管理行业走入法制化和阳光化时代,行业发展迎来重大机遇期。
谭曼认为,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发展是现代金融业的必然要求,国家应尽快完善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的法律规范,对于企业来说,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必须做好自律管理。
肖伟志就不良资产管理行业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肖伟志称,不良资产管理属于金融服务行业,业务涉及包括银行、小额贷款和民间借贷在内的所有欠款管理服务。随着不良资产管理业务获国家经营许可,以及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的逐步完善,该行业的社会认可度也会不断得到提到,从而促进该行业发展进入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