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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自治区扶贫办、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分行和兴安盟行政公署三方签订金融扶贫政策性贷款工程战略合作协议。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分行向兴安盟提供40亿元左右的信贷支持,主要用于兴安盟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及重点贫困嘎查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根据协议,到2016年底前,要完成兴安盟396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和国家、自治区扶贫标准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和重点贫困嘎查村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建设;2017年,要完成兴安盟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贷款期限最低20年,最长不超过30年。
在建立信贷关系后,兴安盟将委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分行承办该盟的扶贫开发、危房改造等资金的结算业务,并由旗县市扶贫办在当地农业发展银行开立专户,且每年将“三到村三到户”扶贫专项资金1.92亿元存入专户,作为还款来源之一。同时开立危房改造资金专户,每年存入不少于2亿元的危房改造资金。
“十个全覆盖”是当前全区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强基固本的发展工程,对于兴安盟来说更是一项特殊的扶贫工程。自治区扶贫办表示,会全力以赴推动扶贫开发战略合作,自始至终做好参谋、搞好服务、当好“红娘”,争取今年在兴安盟启动,明年在全区复制推广。农发行内蒙古分行表示,将围绕“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突出区域特色和项目特色,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为扶贫开发做出应有的贡献。
记者:胡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