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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2016年度项目申报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申报单位为省局直属单位,市(州)、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多家单位合作的申报项目,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单位的研究任务量不得低于项目总量的50%。通知明确,将组织专家对2015年结题的科技项目进行评价验收,并对项目承担单位作出相关要求,确保验收项目的真实性和质量。
通知对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范围、研究时限及基础设施条件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项目研究内容应结合国内外食品药品监管科技前沿动态和监管工作实际,紧密围绕制约食品药品监管的焦点和难点问题,探索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新问题,致力于提升食品药品监管和检验检测能力。
项目研究范围包括食品药品监管实用技术和方法研究、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关键技术研究、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完善提高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科研项目。项目应选题新颖,目标明确,论证依据充分,研究方案可行。
另外,已获国家、省、市、县相关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