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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资委《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专题学习班在长沙举行。
省国资委主任丛培模作动员讲话
红网长沙10月28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怡斌)今天上午,湖南省国资委举办监管企业和市州国资委负责人专题学习班,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省国资委主任丛培模在会上指出,要加快全省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并在六个方面重点推进。丛培模表示,下一步,全省国资系统深化改革,要在以下六个方面重点推进:一是加快推进省属企业战略重组整合。改组设立一批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国有资产管理平台、产融投资控股平台、高新技术创业投资平台、轨道交通建设投资平台、基础建设投资平台,重点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和行业话语权的大型国有控股骨干企业,规范发展一批非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清理退出一批僵尸企业和长期亏损企业。二是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重点以规范董事会建设为核心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范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实现规范的公司治理。三是进一步健全国有资本监管体系。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实施国资监管转型,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着力构建四大国有资本监管体系,即国有资本战略布局决策参谋体系、国有资本项目投资评估体系、国有资本价值创造考评体系、国有资本风险防控体系。四是稳妥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为主要形式,加快推进企业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或整体上市。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五是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推进“四个同步”,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企改革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六是大力推进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在今年全面启动的基础上,力争到2017年基本完成。同时,省属和市州上轮国企改革遗留问题处理,要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会上,省国资委副主任张美诚对《指导意见》进行解读。他表示,《指导意见》有四个主要特点。一是更加注重改革的精准性。改革奔着问题去,有什么问题就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改什么问题。二是更加注重改革的规范性。先定规则再改革,于法有据搞改革。三是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强化改革政策之间、措施之间、工作之间的衔接配合、协同发力。四是注重改革的公开性。坚持阳光透明,国企改革的政策、方案、措施能公开的都要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决不让改革的红利成为个别人的私利。
省属监管企业、市州国资委、省国资委机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专题学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