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首页 | 新闻热线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

神啊,不常回家看看干脆入刑吧

来源:红网 作者:刘孙恒 编辑:田德政 2015-10-23 00:09:46
时刻新闻
—分享—
  ——本文系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修缮制度规定,加强人文关怀,最大限度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以此防御银发浪潮,理所应当。但,良善初衷应经得起现实考量,更应前瞻性的思虑结果会怎样,不然,就难免一厢情愿。
  
  重阳节前,为进一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通报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试行)》情况。在赡养问题上,首次以规范性文件形式明确,对老年当事人起诉要求赡养义务人履行精神赡养义务的,全市法院应予受理。首次明确部分继承人未尽精神赡养义务的,判决时可视情况少分或不分遗产。(10月20日《北京晚报》)
  
  “常回家看看”与遗产继承挂钩,表面上,既有继承法的些许依据,又立于让老人安享晚年的高地,易给人一种“无可厚非”之感,但实际上,问题不少。一则,“精神赡养义务”怎么量化,如何尽责?二则,功利导向如此之强,又果真能扶起“摔倒的道德”?三则,“判决时可视情况少分或不分遗产”,怎么“视情况”?判决后剩下的遗产又交给谁?四则,强制“常回家看看”,能增进多少家庭温情?子女们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
  
  一种声音是:此规形式意义大于实质内容,只是倡导让子女多回家看看,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并非是以遗产诱导子女去“做任务”,何况多数老人也不会真的“为难”子女。但问题是,如此一来和曾经入法的“常回家看看”又有何区别?须知,“常回家看看”条款没有实施细则,无法强制执行,是实实在在的倡导性的“软法”,最现实的功能也只是给老人提供法律救济而已。所以,纵使你不常回家看看,也不就等于违法。
  
  而事实上,“常回家看看关联遗产”的确也没多少新意,新修订的老年法在“精神慰藉”一章中就已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换言之,所谓的“常回家看看关联遗产”,只是在人口老龄化压力加剧的情形下,对“家庭养老”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希冀子女尽到甚至尽更多的养老义务。
  
  只是,若有充分条件,谁不想“常回家看看,帮妈妈刷刷筷子洗洗碗,给爸爸捶捶后背揉揉肩”?“421”的家庭结构,户籍的阻隔,休假权利的匮乏,万千藩篱之下,又有多少人能够满足条件?更值得质问的是,老人的权利是怎么丧失的?为人子女为何不尽到自己的义务,以致于“亲情良知”都得需法律重新召唤?基于此再问政府:是否还记得那“来养老”、“帮养老”的誓言?有没有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有没有大力推动多元养老模式的发展?……画一条法律之线,立马就让一部分人有“违法”之虞,如此“我伤害你,但与你无关”,纵使政府有尽职尽责,是否也失之严谨,真的又合乎人本?
  
  日前,有学者称,少子化日趋严重、人口老龄化提速和出生性别比长期居高不下的人口结构性矛盾日益尖锐,并已危及人口可持续发展,预计2020年后将出现招工难、娶妻难和养老难问题。与此同时,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超2亿。对此,如果政府不能分担“大头”,不能尽职建立起一个起码可以满足基本需求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对个人及家庭的煽情越多,就难免显得愈矫情,而问题终归还会是那个问题。
  
  最后一问:假如“常回家看看关联遗产”依旧收效甚微,是否打算不常回家看看干脆入刑?
  
  刘孙恒/文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专题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