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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食品小作坊要办证经营 是否被置于监管凭标识辨别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辉霞 编辑:闵美颖 2015-10-16 09:40:22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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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10月16日讯(记者 周辉霞) 记者昨日从长沙市食药监局了解到,长沙市出台《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从11月1日起,所有食品小作坊均要办理生产许可或登记方能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
  
  根据《细则》要求,长沙市所有制售分离食品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应当取得《长沙市制售分离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其生产条件、生产经营活动范畴、生产制作流程管理等应符合相关规定;所有现场制售食品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应当取得《长沙市现场制售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现场制售的场所和设备布局、工艺流程、相关法律责任等都有明确。
  
  通过标识可辨别食品小作坊是否在监管部门的监管下。根据长沙市《关于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的通知》,凡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经营的预包装或散装食品,应当如实标明食品的名称、成分或者配料、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相关情况。同时,制售分离食品小作坊还应在显著位置标明许可证号和“小作坊食品”标志。标志的式样由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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