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来注家对“诗亡然后《春秋》作”的解释多着眼于从西周的历史背景来进行分析,王夫之则基于西周的历史,并统观明代中后期的诗风、文风及其与明代中后期社会的相互影响,对之进行了深度阐释。其中蕴藏了他对于文人社会责任的思考,也饱含了他对时代的痛悼。这种阐释不仅具有时代意义,同时超出了具体时代而有普遍性的意义。正因为这样,他的阐释至今有着不可淹没的魅力和重要意义。
一、王夫之对“王者迹熄”的时间界定
“诗亡”出自《孟子•离娄下》:“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孟子发出一声感叹,引得后人聚讼不已。其中,争论的焦点是“王者之迹熄”的时间和“诗亡”的含义。
这两个问题有内在的关联,后人对于“王者之迹”所指内容的不同理解,会导致他们对“王者迹熄”时间的不同界定,从而也影响到他们对于“诗亡”具体含义的理解。对于“王者之迹”比较重要的观点有两种,其一如赵岐所说:“王者,谓圣王也。太平道衰,王迹止息,颂声不作,故《诗》亡。《春秋》拨乱,作于衰世也。”赵岐是东汉学者,著有《孟子章句》,他对《孟子》的注被焦循收录于著作《孟子正义》之中。《诗经》分风、雅、颂,其中,赵岐所说的颂是指《周颂》,它是以乐舞的形式对周代先王的德行和功业进行形容和彰显,所谓:“周室成功致太平德洽之诗”。可以说《周颂》是《诗经》中最为中正典雅的诗歌。一般来说,学界基本认为《周颂》作于周公之时,因此,赵岐文中的“圣王”可推断主要为文王、武王,下至于成王。此后,圣王不再,也就不再制作形容圣王德行、功业的颂乐了,从而《诗经》中最为典正的部分也就不再延续。赵岐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提出“颂声不作,故《诗》亡”的观点。这个观点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清代赵佑就极为认可这个观点,认为它“不用雅亡风降之说,独为正大”。
第二种观点便是赵佑提到的“雅亡风降之说”。它源自郑玄对《王风•黍离》的解释:“幽王之乱而宗周灭,平王东迁,政遂微弱,下列于诸侯,其诗不能复雅,而同于国风焉。”郑玄的这段话意在解释《黍离》为何没有被编入《雅》,而被编入《风》。后人则援用他的观点来解释“王者迹熄”的含义。朱熹即是典型,他在《孟子•离娄下》指出:“‘王者之迹熄’,谓平王东迁,而政教号令不及于天下也。‘诗亡’,谓《黍离》降为《国风》,而《雅》亡也。《春秋》,鲁史记之名,孔子因而笔削之,始于鲁隐公之元年,实平王之四十九年也。”朱熹在这里对孟子的感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他认为“王者迹熄”是指周王朝的政教号令不能施行于天下,这种情形大致发生在平王东迁之后,此时,东周不再能号令天下,形同诸侯。因而,东周的诗,如《黍离》,也就不再被称为《雅》,而被列于《国风》,从此,《雅》亡,而这也就意味着《诗》亡。在朱熹看来,《诗》亡的深层含义是周朝政教在春秋时代名存实亡,周室衰微,它虽然没有亡国,但形同诸侯,实际上已不再能够承担共主的职责,礼乐遭到破坏。因此,孔子作《春秋》以正名分,意欲恢复礼乐之制。朱熹的这个观点其实是承袭程颐、杨时的观点而来的,在《论孟精义》中,朱熹分别录下程颐和杨时的观点:
伊川曰:“王者之诗亡,《雅》亡,政教号令不及于天下。”
杨曰:“王者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春秋之时,诗非尽亡也,《黍离》降而为《国风》,则《雅》之诗亡矣。《雅》亡则无政,《春秋》所为作也。然孔子述而不作曰:‘述而不作,窃比于老彭。’而孟子曰:‘孔子作《春秋》。’何也?盖当是时,周虽未亡,所存者位号而已,庆赏刑威不行焉,孔子以一字为褒贬,以代刑赏,前此未有也。故曰:‘《春秋》,天子之事也。’故谓之作。然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其义则窃取之,是亦述之而已。”
又曰:“《春秋》始于隐公,其说纷纷无定论。孟子有言,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据平王之崩,在隐公之三年也,则隐公即位,实在平王之时。自幽王为犬戎所灭,而平王立,于是东迁。当是时,《黍离》降而为《国风》,则王者之诗亡矣,此《春秋》所以作也。”(《论孟精义•离娄下》)
程颐明确指出《诗》亡即《雅》亡,杨时的观点则是对程颐论述的进一步深化。他将“王者迹熄”的时间落实为鲁隐公元年,也即周平王逝世前三年(周平王四十九年)。他认为,周朝此时不再能实施“庆赏刑罚”的号令,其共主的地位名存实亡。与之相应,东周的诗歌作品不再能昭显朝廷的威仪制度,也就不再列为《雅》,而只能列为《国风》,从此,《诗》亡。由此可见,程颐、杨时和朱熹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
王夫之没有采纳上述两种观点,他认为《诗》亡、《春秋》作的时间是周桓王之时,在评论《王风•兔爰》时他指出:
“我生之初”,不问而知非幽王之世也。平王立国于东,晋郑辅之,齐宋不敢逆,民虽劳怨,犹有缱绻之情焉。迄乎桓王,而后忠厚之泽斩矣。故隐公之三年,平王崩,桓王立,春秋于是乎托始。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谓桓王也。(《诗广传•论兔爰》)
这段话针对朱熹而发的。关于《兔爰》,《小序》指出其背景为:“桓王失信,诸侯背叛,构怨连祸,王师伤败,君子不乐其生焉。”朱熹认为,《小序》所说唯“君子不乐其生”得诗之意,至于“桓王失信”等,并没有在诗意中体现出来。因而,他在《诗集传》中指出,这首诗的诗旨是:“周室衰微,诸侯背叛,君子不乐其生,而作此诗。”朱熹实际上对《小序》有取有舍,他否认该诗指向的是周桓王,而主张诗歌作于周平王之时,他给出了自己的解释:“为此诗者,盖犹及见西周之盛,故曰方我生之初,天下尚无事,及我生之后,而逢时之多难如此。”其中“西周之盛”指的是宣王(公元前827年—前782年在位)中兴时代。宣王是西周倒数第二位天子,仅处于周幽王(公元前782年―前771年在位)之前。根据时间来推断,周平王在位51年(公元前770年―前720年在位),他逝世后,桓王继位,在位23年(公元前720年—前697年在位),一般情况下,处于东周王朝而能见西周之盛的只能是周平王立朝之时。
与朱熹不同,王夫之采纳了《小序》的观点,认为《兔爰》诗是身处桓王朝的人怀思平王之诗,并以桓王立朝之始为《春秋》托始之时。
王夫之对桓王持有比较激烈的批判态度,他认为桓王相较于平王,更不具有担当天子、共主之德。平王虽然弱,但情不多变,不对诸侯和民众使诈。因而,他虽然偏居于东,但有晋国、郑国辅佐,民众此时即使劳怨,对天子依然有缱绻之情。与之相反,桓王也弱,然而深藏机诈,结果导致诸侯背叛,王朝受战乱之祸,民不被其泽,民众对王朝缱绻之情衰微殆尽。王夫之认为,桓王这种弱而诈的品性,与天道相悖,终究会将王朝引向败亡:
呜呼!弱而自强者兴,弱而自靖者存。其亡也,弱而诈者也。天地之道刚主柔,天地之化柔屈刚。坎而有尚,“维心亨”者刚济险也。蒙而有功,“初筮告”者,柔信刚也。己弱而诈,蒙而行乎险。诈与诈感,天下胥诈,而己固不敌矣,免之所以“爰爰”也。诈屈于群诈,而伸于颛蒙,雉之所以“罹罗”也。平王弱而情见,桓王弱而情隐。“我生之初尚无为”,周之遗民思平王而歌之,而桓王甚矣!(《诗广传•论兔爰》)
王夫之利用卦象来进行说明,从天地之道来说,刚主柔。弱小之主,身临险境,应当以刚健之德历险涉难。如“坎”卦,险境重重,但依然有处险之道,“维心亨,行有尚”。坎卦上下皆为阴爻,中间为阳爻,刚健之阳爻主于柔弱之阴爻,能以刚济险,所谓“弱而自强者兴”。从天地之化来说,柔屈刚。弱小之天子,立于诸侯群雄之中,应当学习群雄之长,以诸侯为藩屏,固朝安邦。如“蒙”卦,童蒙信于师长、求于师长,故师长告知以所求,“初筮告”。柔弱之主谦恭而得诸侯之辅助,所谓“弱而自靖者存”。
王夫之认为,桓王所为与天地之道、天地之化相背离,弱而兴诈,失信于诸侯,并与诸侯构怨,使天下陷于互不信任的混乱、疏离状态之中。他指的是桓王在平王逝世后,舍弃郑国,而让虢国掌政的行为。对于桓王失信这件事,王夫之极为不满,认为君子无恒于上,则小人会无恒于下,所谓“桓王唱,国人和”,最终导致天下情疏生变,祸乱频仍。事实上,桓王的行为确实激怒了郑庄公,因而,郑庄公挑衅事端,使得周、郑关系日益恶化,以至于桓王以天子之尊,率兵亲征郑国。周、郑战争中,桓王又不幸受到中肩之辱,导致周王朝威信扫地,诸侯对王朝越发不尊重。最终的恶果就是:春秋之世,上不尊不信,下不忠不信,天下胥乱,王政败坏,教化不行,天子而受诸侯所制,孔子不得已作《春秋》以正名分。王夫之以桓王为诗亡、《春秋》之始,就在于他认为,桓王时代,王朝忠厚之泽不被于民,失信于天下,教化败坏,以致上下兴诈,天下胥乱,成为王朝真正衰亡的开始。由此可知,王夫之在这里所指的诗亡是诗之教化的亡失。
事实上,周平王生前已经有意撤掉郑庄公的卿士职务,郑庄公得知消息后,对周平王施压,才出现“周郑交质”的历史事件。王夫之不批评平王,而将矛头指向桓王,在于桓王的行为导致了周、郑的战争,而战争的后果则造成天下互不信任、相互嚣陵的社会风气、社会氛围,这与明朝中后期他所批判的戾气有类似之处,王夫之认为这种风气是国家衰灭的迹象。
二、王夫之“《诗》亡”含义探析
王夫之从两个层面分析了“诗亡”的含义。第一层含义是,王朝陈诗制度不再施行,民间诗歌哀音乱节也不足取用,因此,不再有诗收录于《诗》:
夫《春秋》何为而作也?古之王者,存其理于在躬,而忧天下之庶民任其性情之流,而与禽兽无别也,于是以时巡守于方岳,而令太史陈诗以观民志,审正变而纳之于正,察贞淫而防之于淫,故荡僻暴乱之不作,而人乃自远于禽兽。自周东迁,下同列国,时巡典废,车辙马迹熄于周道,而陈诗之制不行,民间之所为哀音乱节不足取也,《诗》亡矣。《诗》亡,则人心无所观感、无所劝惩,而天下之大害有二:君臣之大分灭,则篡弑兴,是人而禽兽也;夷夏之大防毁,则戎狄进,是禽兽而人也。于是而《春秋》作焉,以匹夫而居二百四十二年南面之制,以定百王不易之法,严乱贼夷狄之辨,以为天下万世存几希之异焉。(《四书训义•离娄下》)
王夫之在这段话中将“王者之迹”落实为周王朝的“车辙马迹”,并指出周朝东迁之后,地位同于诸侯国,巡狩之典废弃,太史陈诗的制度也就不再施行;另一方面,由于战乱繁兴,民间的哀音乱节也不足以集取录入《诗》,因而,造成“《诗》亡矣”的后果。引人注意的是,王夫之这里也同时指出了陈诗制度的缘起和《诗》的功能。就缘起而言,当时圣王当心百姓放纵情性,因而要求太史陈送民间诗歌,以便观察民众的情志,从而将民众的情感纳入正道,防范纵情之事于未然。就《诗》的功能而言,天下之人也可以通过这些被太史整理过的诗歌的传颂而有所观感、劝惩,人自然而然归于情性之正而远离邪僻放纵。但是,当陈诗制度被破坏之后,便出现了上不知民风,下不知王泽的情势,“人心无所观感、无所劝惩”,以致造成了两大伤害:第一,君臣之义灭,篡夺之事兴,礼文疲敝;第二,中原文明与蛮夷无礼的界限被毁坏,蛮夷进犯中原。
显然,这两大伤害是王夫之难以释怀的痛楚。我们且不说《诗》亡是否会造成如此惨痛的结果,但是可以看出,王夫之对《诗》的功能的阐释暗含了他对《诗》亡的另一层理解,即诗教亡:
幽王灭,平王迁,桓王射,宗亲无雒汭之歌,故老无西山之唱,仅此一大夫而众且惊之也。王迹熄,人道废,《春秋》恶容不作耶?《诗广传•论黍离》)
这是王夫之对《王风•黍离》的评述,《黍离》是周朝东迁之后,一位大夫经过西周,闵怀周室颠覆的诗歌,其中有:“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王夫之就是针对这句诗而阐发的议论。他痛惜平王东迁、桓王中肩,这种于国、于民都应痛彻心扉的事件,首先周室宗亲竟然没有为此而闵悼。反观夏朝,太康失国,其宗室昆弟五人止于洛河边,做《五子之歌》,伤悼太康无德失国,追述大禹的告诫。其次,周朝的故老遗民也没有为这个事件而悲叹,反观殷朝,商纣无道亡国,故老伯夷采薇西山,做《采薇》之诗而抒怨。在周朝,仅仅只有一位大夫怀此悲音,而时人莫知其意。在王夫之看来,这意味着当时王朝之泽不施及于民,王朝威令不行于天下,天下人又不知君臣之分、人道之义。面对这种礼崩的惨淡境况,夫子不能不作《春秋》,以正君臣之分、树人道之义。《诗》亡而《春秋》作,表明《春秋》延续的是《诗》所承担的功能和价值。即承担人道教化之责,以明君臣之义,导情性之正,这也就是诗教的涵义。采诗之制不行,哀音乱节不取,同时表明了诗教的亡失。
王夫之在评论《邶风•击鼓》时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
州吁弑君兄以立,臣民无词以相诽毒,众不戢而后《击鼓》之诗作。卫先公之敎泯,而诬上行私不可止也。故曰:“诗亡然后春秋作。”入乎《春秋》之诗,亡之余也!《击鼓》之弗删者,著诗之亡也。(《诗广传•论击鼓》)
根据《毛诗正义•小序》的解释,这首诗是国人厌恶州吁联合陈、宋等国攻伐郑国,用兵暴乱,勇而无礼。州吁是春秋时期卫国的公子,卫庄公的儿子、卫桓公同父异母的弟弟,公元前719年弑兄即位。王夫之认为,国人对州吁的怨诽并没有体现出国人的正义。当州吁弑杀既是君长、又是兄长的卫桓公,篡逆即位的时候,国人并没有批评、指责他,而是企望他可以为自己谋生路。而一旦国人发现企望没有实现,兵乱不止的时候,他们又忿而对州吁进行指责。这体现的是卫国先公的教化泯灭,以至臣民诬上行私,毒诽谩骂,导致诗教亡失。《击鼓》之诗,失于君臣之义,是非之心,夫子存而不删,是为了显明诗教之亡,以示警戒之意。诗教亡失是王夫之“诗亡”的重要意涵,这其实也蕴含了他对明代亡国的反思。
王夫之认为,诗教不仅仅由《诗经》来承担,后人写作的诗同样可以、也应当承担诗教之责。因而后人作诗,同样要注意志意的清贞、节律的温婉和表达的艺术性。如果一首诗词语表达不善,节奏急促,那也只是表明这首诗不是一首好诗;而如果一首诗没有传达出贞正的信息,昌言一己私欲,出现的后果便是诗将不诗:
诗之敎,导人于清贞而蠲其顽鄙,施及小人而廉隅未刓,其亦效矣。若夫货财之不给,居食之不腆,妻妾之奉不谐,游乞之求未厌,长言之,嗟叹之,缘饰之为文章,自绘其渴于金帛、没于醉饱之情,腼然而不知有讥非者,唯杜甫耳。
呜呼!甫之诞于言志也,将以为游乞之津也,则其诗曰“窃比稷与契”,迨其欲之迫而哀以鸣也,则其诗曰“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是唐虞之廷有悲辛杯炙之稷、契,曾不如嘑蹴之下有甘死不辱之乞人也。甫失其心,亦无足道耳。韩愈承之,孟郊师之,曹邺传之,而诗遂永亡于天下。(《诗广传•论北门》)
诗教的功能在于诱导人以清贞的品性,摈弃其顽鄙的陋习。对于小人,哪怕不能立刻使其捐弃恶习,也能渐渐端正其不苟的行为、品性。因而,诗不能昌言私欲。从这个角度上,王夫之激烈的批评杜甫。他认为杜甫夸言其“窃比稷与契”的远志是为了将其作为谋取货利之私的工具。杜甫在京城游仕失意,感叹“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王夫之则认为这种哀音鄙不足取,如果在尧舜之时,有以货利为心的稷、契大臣,反倒不如有甘死不辱的乞丐,如此尚能彰扬出刚正不屈的精神。他认为如果这仅仅只是杜甫一人之悲鸣,那也无足为虑,但当杜甫被韩愈、孟郊和曹邺等人奉为宗师、传扬天下之后,诗教便会亡失于世间。本文不评议王夫之对杜甫的批判,在此只是为了说明,王夫之所谓的“永亡于天下”的诗,不是指《诗经》,也不是指后世不再有诗作的出现,而是指诗教亡于天下。当诗作不仅不能导人以人道之正,反而传达给人以不正的情志,那么,诗便失去了其实在的意义与价值。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诗歌会导致国家的弊败、覆亡。而这正是王夫之深层的忧虑。
《礼记•乐记》提出“声音之道,与政通矣”的观点,这个观点在于说明治世、乱世和亡国之世各有反映其世政的相应音乐,治世之音安以乐,乱世之音怨以怒,亡国之音哀以思便是此意。王夫之继承了这个观点,并作出了重要的发展,指出声音之道与世政相互影响、相互感通,他说:“音由世之治乱而异,而还感人心,复生治乱。”也就是说,音乐会反应一个时代的治乱,同时一旦音乐产生,它又能感发人心,促使人心产生与之相应的情感、心理,从而影响国家的治乱。在这个理论基础上,他痛惜明代诗文除了国初近百年比较温厚、雅正之外,总的趋向是相率入于嚣陵、竟躁的气习之中,导致明代社会笼罩在一股“戾气”之下,躁竞、矜戾几乎成为当时的社会心理,世教由此衰微,国家不可阻挡的滑向覆亡的深渊。由此,他痛感明代诗歌不仅失去了诗教的功能,反而加剧了嚣陵、卞躁的社会风气、时代氛围,使国家更加偏离“道”的轨道,导致国家在危乱之中覆亡,呈现为亡国之音。王夫之对明代诗文导致国家危亡的反思和幽愤,是他将“诗亡”解释为诗教之亡,强调诗歌诗教功能的深层原因。
王夫之对“诗亡然后《春秋》作”的阐释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他将诗亡的含义解释为诗教之亡,在郑玄、朱熹等人之外别求一解,似乎求异,实际上有深刻的内在合理性,在《诗经》学史上有非常重要的价值。他深刻的指出了文化思潮对社会思潮的推动、对时代氛围的影响,这点无疑对于国家的发展态势是十分重要的因素。通过这种阐释,他既表现出了作为思想家的深刻性和敏锐性,也体现出他在思想建构中对重建儒学精神和发展经世之学的一贯坚持。
其次,长期以来,《诗经》的经学意蕴被质疑、消解,而它的文学意蕴则得到了极大的挖掘和研究。这对于理解《诗经》的文学、文论意蕴有重要意义,但这并不是完整的学术研究。固然,《诗经》的经学研究曾经有桎梏其文学研究的弊病,不过,消解和抹杀不是良好的解决方式。况且,《诗经》荡涤浊心、贞正性情的教化之功不是其文学意蕴所能涵盖、能消解的。尤其是面对当今人心不贞、情性不定的时代,《诗经》易于为人所亲近,更应发扬其教化之功。因此,王夫之对“诗亡”的阐释也是合于时势的。
(作者系北京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博士后。本文选自《船山学刊》创刊百年暨船山思想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广天下以新天下——<船山学刊>创刊百年专题》“刊庆专栏文稿”栏目精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