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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警察已经到了危险的时候?

来源:红网 作者:董光鹏 编辑:夏熊飞 2015-10-03 00:03:06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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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邯郸市交警拒绝向被查车主出示执法证件一事被曝光后,一篇为警察叫屈的文章《中国警察已经到了危险的时候》在朋友圈疯转,阅读量达10万以上。该文认为,“中国警察再次被舆论绑架”、“舆论则以消费民警荣誉来占领所谓道德至高点。”
  
  在警察的威严与荣誉逐渐被网民解构的当下,作者看到了舆论一边倒的现象:无论是在灵宝公安局副局长拔枪事件,还是在邯郸交警拒绝出示执法证事件中,警察都被舆论谴责,成为舆论场中的弱势。
  
  但警察作为政府机关的成员,其行使的权力来自于人民,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人民通过舆论监督公权力的行使,对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进行谴责,是很自然的事情。
  
  上述事件中,警察处于弱势地位,正是强势监督的必然结果,也是应该的。与普通民众不同,作为公权力的代表,警察本身就像是个利维坦,很容易肆意妄为,不受控制。所以,警察要更多地接受监督,对舆论要有更多的容忍,哪怕自己一直处于弱势地位。这是法治社会的进步,值得我们每个人去欢呼喝彩。
  
  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蒙哥马利市警察局长沙利文起诉《纽约时报》。沙利文认为该报的一篇广告对其构成诽谤,要求赔偿300万美元。案件上诉到最高法院后,布伦南大法官指出,政府或官员要容忍激烈、刻薄、甚至尖锐的攻击。即使是发布不实之词,也应免于诽谤诉讼,除非是确有恶意。
  
  该案从此确立了“沙利文规则”,虽然这个规则不一定要完全搬到中国,但对公权力的监督,美国与我们还是一致的。美国的州长、将军甚至总统在沙利文案后,可以忍受媒体的各种批评,我们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可以做到。
  
  当然,对警察的批评与监督是有一定界限的,如不恶意诽谤、不侵犯其隐私等。回到事情本身,我们可以发现,舆论并非空穴来风,对警察的批评并没有跨越监督的界限。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因此,在事主的要求下,邯郸交警至少要出示自己的“警官证”,而不是回赠一句“你香港电影看多了吧!”。这一句看似开玩笑的话,其实反映的是对民众权利观念的漠视。
  
  如果没有对民众权利的尊重,那时不是“中国警察已经到了危险的时候”,而是“中国人民已经到了危险的时候”。
  
  文/董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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