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林毅 湖南日报记者 张目 摄
湖南日报记者 陈勇
9月22日下午,省委召开会议,对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建制村合并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标志全省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启动。9月23日,记者就此项调整改革工作专访了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段林毅。
改革后,乡镇平均人口规模将达3.8万人、面积160平方千米
段林毅说,省委、省政府决定此次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任务目标为并乡镇500个以上,乡镇总数控制在1500个左右,减幅约25%;合并建制村16000个以上,建制村总数控制在2.5万个左右,减幅约39%。
段林毅认为这一重大改革很有必要,符合湖南实际。他说,我省从1995年开始,先后进行了两次比较大的乡镇区划调整。目前,全省共有2063个乡(镇)行政区划单位,有建制村42018个。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我省土地面积排第10位,人口数量排第7位,而乡(镇)数列全国第2位,建制村数量排第5位;全省乡镇平均面积仅99.46平方千米、人口为1.85万人。乡镇平均面积和平均人口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兄弟省市相比,我省乡镇和建制村数量明显过多,规模都比广东、湖北、广西小,通过此轮改革,我省平均每个乡镇人口规模将达到3.8万人、面积达到160平方千米,比较符合我省目前人口、地形地貌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段林毅说,乡镇规模小数量多,增加了运行成本,稀释了公共投入,削弱了乡镇、村的发展活力,导致部分乡镇集聚力和辐射力不强,产业结构雷同,资源浪费严重,这已成为制约我省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障碍。因此,省委、省政府以敢于担当、不回避矛盾的勇气和毅力,坚决推进新一轮乡镇区划调整改革。
通过行政区划调整,实行乡镇区域重组,有利于整合乡镇区域发展资源,拓展和优化发展空间,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快全面小康建设进程;有利于破解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障碍,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形成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有利于完善农村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依法治理水平,提升行政工作效率;有利于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获得实惠。
因地制宜,确定四种乡镇类别,不搞“一刀切”
在具体实施中,明确分A、B、C、D四个类型确定乡镇类别,其中平原湖区(A类)乡镇人口5.5-7.5万人、面积130平方千米左右;丘陵区(B类)乡镇人口4.5-5.5万人、面积150平方千米左右;半山半丘区(C类)乡镇人口3.5-4.5万人、面积160平方千米左右;山区(D类)乡镇人口2-3.5万人、面积180平方千米左右。
“这是省委、省政府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审慎考量。” 段林毅说,我省总面积21万平方千米,不同地区间自然条件差距相当大,平原、丘陵、山区等各种地形错综复杂。不同地区人口和面积分配有一定规律,平原湖区人口分布稠密,丘陵区、半山半丘区、山区依次递减。山区人烟稀少,但山区崇山峻岭多、面积宽广,半山半丘区、丘陵区、平原湖区又依次递减。将全省现有122个县市区分为平原湖区、丘陵区、半山半丘区和山区4个类型,充分考虑了不同地区间自然条件差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行政管理以及民族宗教、民俗文化、历史沿革和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综合考虑了各县市区人口数量、地理位置、地貌特征、城镇化率以及前两轮乡镇撤并情况等因素。
因此,根据不同地形地貌、科学合理确定乡镇、村的人口、面积规模,不同的地形类别,平均每个乡镇面积、人口的预期规模不同,撤并的幅度也不一样,全省不搞一个标准、一刀切、一般齐。总的原则是平原湖区乡镇、村人口多一些,山区乡镇、村人口少一些;山区乡镇、村区域面积大一点,平原湖区乡镇、村区域面积小一点。各县市区在确保完成并乡镇合村任务前提下,辖区内乡镇、村规模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允许灵活对待。
优化资源配置,增加群众获得感
段林毅强调,这一轮改革,把促进要素资源整合,促进发展和服务群众作为区划调整的首要因素。
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农村路网、通讯设施的日益完善,扩大乡镇级政权的管辖半径已成为可能和必要。把乡镇区划调整与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发展现代农业结合起来,正当其时。着力做大做强县市区政府驻地镇,强化其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既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乡镇经济发展,又便于有效管理、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他举例说,从2005年开始,长沙县、攸县、道县等7县县政府驻地镇进行了撤镇设街道试点。改设街道后,县城城市管理关系得到理顺,职能得到强化,管理思维及方式也从服务“三农”转变到服务市民、服务城市建设上来。县城作为区域中心的核心地位进一步提升,聚集和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长沙县星沙镇改设街道后,3年财政收入从3.8亿元增长到8.38亿元,道县道江镇改设街道后,两年地方生产总值、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均实现翻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