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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要求,参加评选对象主要是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在长沙市范围内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并对推进长沙市法治建设、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产生积极作用的先进典型人物。
候选人采取各级各部门推荐申报、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推荐(自荐)、公众投票与评审委员会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产生。10月初,将由有关领导专家、社会各界人士、新闻媒体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最终评选结果将在12月4日庆祝“12·4”国家宪法日暨“长沙市首届十大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评定颁奖典礼上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