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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联合稽查成立了专门的联合检查小组,双方按照国地税稽查协作联席会议确定的“一次进户、统一检查、分别审理、各自处理”的协作原则,共同出具联合检查告知书,实行一方调账各税统查。同时,双方合署办公,证据资料一次性提取,分别使用,对税务违法问题的处理做到双方口径一致,依法分别处理。
稽查中,古丈国、地税部门紧密配合,相互学习,共同研究,分析探讨检查过程中存在的各项问题,使联合检查进展迅速,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联合检查,在为纳税人提供国地税税收政策辅导的同时,让国地税稽查部门发挥各自业务所长,实现税收信息共享,缩短稽查周期,降低稽查成本,提高稽查效率,逐步推进稽查办案的组织形式从单方奋战向联合作战的方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