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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8月31日电(记者白阳)“中国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而进行的特赦,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实施,是依法治国时代背景下的一次法治范例。”中央党校政法部常务副主任卓泽渊31日对记者说。
31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新闻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相关情况。
据介绍,在国家的庆典、重要纪念日宣布特赦,是国际通行的做法;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实行过7次特赦。虽然特赦制度在中国宪法中已有相关规定,但从1975年第7次特赦至今,中国再未实行过。
卓泽渊表示,这次时隔40年的特赦,是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所确定的程序来决定、实施、推动的,彰显了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背景,不仅具有重要的法治意义,还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卓泽渊认为,这次特赦的一大主体是那些曾经为中华民族的解放、新中国成立以及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作出过贡献的服刑罪犯,同时还关照到了75岁以上的和犯罪时未满18岁的犯罪群体,反映了中国的法治精神、仁爱精神和人道主义精神。
他同时指出,特赦并不是不加区分地对犯罪分子“网开一面”。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周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对死缓贪污罪犯可采取终身监禁,正说明了依法治国背景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法治需要有仁爱精神,但也要讲罪刑相适应,归根结底必须要坚守公平正义。刑法修正案(九)正是这一精神的体现。”卓泽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