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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艺术应实现价值最大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文艺工作座谈会讲话)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邹 文 编辑:高芹 2015-08-09 11:47:39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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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八六年,何鄂为兰州市创作的城市标志性雕塑《黄河母亲》。作品由博大坦荡的“母亲”和“男婴”组成,象征黄河对中华文明的孕育和对华夏子孙的哺育。基座上借鉴原始彩陶图案雕刻的花纹,象征甘肃悠远的历史文化。

  一九二七年至一九四一年,古松·博格勒姆在美国拉什莫尔山上,借助山体雕刻了四座十八米高的美国历史上著名总统的头像——华盛顿、杰弗逊、林肯和罗斯福,被认为代表了美国建国一百五十年的历史。

  程树人创作的纪念碑,坐落于加拿大温哥华唐人街。该碑以“中”字为主柱,碑体前后分别刻有“加华丰功光昭日月”“先贤伟业志壮山河”,碑体两旁立有筑路华工和华裔军人两尊铜像,体现着加拿大百年发展史中,华人的两大贡献:建设和保卫。

  “文艺是铸造灵魂的工程,文艺工作者是灵魂的工程师”“广大文艺工作者要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旗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动活泼、活灵活现地体现在文艺创作之中”。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对文艺工作者提出的殷切希望。同时,总书记还指出:“一部好的作品,应该是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也应该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作品。文艺不能当市场的奴隶,不要沾满了铜臭气。”从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作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而言,在所有的造型艺术中,公共艺术无疑是最具开放性、最富表现力、最有代表性的艺术形式。

  视觉的劳动号子

  任何艺术,都有价值附着,或寻求体现某种价值,最终显现其意义,为人可用,为社会认同,不枉产生,不虚存在,不负期许。

  公共艺术的价值,比之一般的艺术,更侧重体现与多数人愿景相一致的取向。国家、社会、人民、时代,都会化为某种最大公约数,直接影响、验证和决定公共艺术的意义,评判其品质的优劣。可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被普遍认为经得起时代验证的十分缜密、精准、完整、主流的社会意志宣示,完全覆盖了公共艺术所要提倡的正价值。

  从国家层面看,公共艺术必须迎向“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理想。艺术在公共空间全天候存在,这种视觉的“公众性”不言自明。众目睽睽的视觉关系,像是给每件公共艺术作品接通了无数看不见的导线,与公众心眼相连。因此,公共艺术的第一要征,不能不体现为人民性。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其首要而基本的任务,就是要优先多数,为公众服务。相对于其他美术创作形式,公共艺术不太适宜突出私人化主张,不太允许冒险实验,不宽容忤逆多数的个性自私或小众揽存。公众性决定公共艺术可以自觉忽略社会橄榄型的两端,而动态忠于大多数。在中国,公共艺术家重视了人口为世界第一大国这一国情,就是面对了人类1/6的人。在这个人口基数最大的国家,去创造富强,延续文明,构建和谐,任何个人行为都会被自动放大价值,这也是公众性带给中国公共艺术家的幸运。

  当然,中国公共艺术不应是被公共性所迫而尊重公众,而要主动依循艺术的公共属性,参与国家层面价值观的表达和培育,这样更利于每个艺术家成就个人价值,同时也是艺术家的神圣使命。公共艺术的成功指数,完全与其正价值含量呈正比。这就要求中国公共艺术家将公共艺术自身的属性条件,作为公共艺术创作的前提,在社会层面明确契合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取向,舍此无他,尽力避免零价值,消除负价值。落实到社会终端的个人层面,公共艺术的文化目标,则应该助益于“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令公共艺术的视读者,倍增这方面的人格素养。

  毋庸讳言,公共艺术因天赋的公共性,其正价值具有教化功能,这一点不可否认也不应被削弱。

  公共艺术一如视觉的劳动号子,振臂而呼,慷慨赞颂,激励意志,启发创意,凝聚民众。不要简单地以为这是“政治挂帅”,美国、法国、英国、德国、俄国等世界各国的公共艺术莫不如此。

  以坐标显示,从零到N+,公共艺术为正价值,并且不是固定的,而是动态、活态地寻求价值最大化;而从零到“减”,则务求最小化,即要尽量避免公共艺术价值虚无,并消减负面累积。这就是公共艺术属性决定的正价值产出规律。

  萎缩的公共尺度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公共艺术进入空前发展时期。但有一些现象,并不符合正价值的追求和体现。

  现象一:公共艺术受市场左右,理念不鲜明,对正价值的主张不响亮,也不坚定。世界规模最大的城市建设,助推了中国公共艺术的蓬勃发展,也聚拢了一支个人素质良莠不齐的创作队伍,其中不乏“淘金者”。对于城市建设红利的争夺,使公共艺术的发展从一开始就沾上了金钱的味道,被市场裹挟使之成为事实上的利欲重污染区。

  属于辎重艺术的公共艺术,自规划论证、立项、招投标、承接施工、监理评审,到落成结算,所有环节都关乎成本及利润,于是一些公共艺术受市场和金钱严重左右,常常将艺术性退求其次,顾不上专注表现正价值。市场和金钱因素至上的宏观业态,导致中国的公共艺术在短短30多年间,实现了全球最大的建造量,同时也是最低的精品率。巨量扩增的分母,令稀罕的精品成为尴尬的分子。投入了那么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却没给社会留下多少印象深刻的佳作,反让人产生了公共艺术可有可无,即零价值的作品随处得见,好的作品不多,不咋样的作品却又多得令人生厌的社会总印象,归结出了四处“城市垃圾”“城市牛皮癣”的结论。由此可见,艺术家把持不了操守,艺术精神放松主张,钱再多也带不来精品,换不来正价值。

  现象二:争名逐利之风盛行,竞标者小众垄断,使全国公共艺术广泛采集优秀方案的机制被遮蔽。公共艺术项目交付,一度受个人作品市场价格排序的“名气”影响。名气大,位高权重,便容易讨得更高的预算、报价。于是,一些前去竞标的无名艺术家,便高价买来名人名头挂虚名,拉大旗作虎皮。很多公共艺术甲方,往往最终不顾及方案的正价值含量,而是折服于艺术家以往的权威性和知名度,竞标者们则如同打牌一样把心思放在如何摸到更大的牌上,公共艺术项目的签约因此常常看人不看方案,或看方案的花哨不看方案的正价值。此种风气也倒逼艺术家把急功近利的个人包装当作项目竞标的成本投入,下功夫办大画展、制造花边新闻,或争取专业机构、组织的名衔。由于年轻一代艺术家知识结构或资历难分伯仲,局部弥散的争名逐利风气,有时颇有硝烟的味道。最终,少数较强势的胜出者,成为全国重要方案的集中供源。竞逐名气导致的小众垄断,使全国公共艺术精品的生成机制被漏斗型收窄,广泛采集优秀方案的机制被遮蔽。于是,但见许多城市的重要公共艺术,多出自同一批艺术家之手,同一方案放之四海被共用,各地作品了无新意与创意。财源滚滚却江郎才尽的少数几个“名家”,凭以往成功滚雪球般吸附更多新机会,要么改编性抄袭海外同行作品,要么重复自己的得意之作。公共艺术作品只有量变,难见升华。

  现象三:艺术个体中心意识强化,艺术的公共性被许配给私人性。为了凸显个性、风格、形象,一些艺术家按文人画家的精神和模样塑造自己,强化着个体中心意识在公共艺术中的绝对比重。他们不在意公共艺术的正价值使命,试图让公共艺术不恰当地背负牢骚、抱怨,貌似要以公共艺术去针砭时弊,取代讽刺漫画,而行隔靴搔痒式的鞭挞揭露;要不然,就率性几笔,随便勾张草图打发某处空间,美其名曰“小品”,无意义、无厘头,视觉价值和思想价值均为零。由于公共艺术一般体量大、环节多、工期长、涉面宽、成本高,是所有造型艺术中最具有工程属性、最牵连纳税人权利的艺术,本不堪承受私人化挥洒或激情试验,更危险、更不可取的便是公共艺术的私人留痕与把玩。悲哀的是,一些不幸沦为私属结晶的公共艺术,还被一些甲方炫耀为名人效应的城市奢侈品,它们怪模怪样却堂而皇之地立着,让纳税人长期为价值稀薄的私人试验或“到此一游”式的个人标榜买单。

  现象四:公共艺术被发包。公共艺术的工程性质完全适配包工头的作业流程。利益驱使下,非艺术常常介入,有的包工头命题雇佣艺术家,预制若干方案套餐,雇人收集招标信息,随时编排标书参加投标,一旦中标,又层层转包。这其中,为了利润的算计,各环节难免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艺术家不满施工方将材料减质降标而双方冲突的事件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公共艺术毕竟不同于一般的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方占有相当的话语权,这也限制了公共艺术工程在更广泛的层面去竞标、监理、作业。

  无法苛求公共艺术阳光化的专业工程性质,但也容易借口市场经济,令暗箱操作正当化。一方面,艺术劳动本身具有附加值无限扩增的合理空间;另一方面,公共艺术的投入与成本核算,极容易排除社会监督。例如,明明200万可以预算清楚,因为加入了艺术家的知名度、艺术品的含金量等难以核算的因素,可以被数十倍、数百倍增为暴利。难有核算标准的利益空间,潜伏着伸缩度——有的公共艺术工程,明明一个形象足以表达,非要变成一组群雕;明明无需喷水或发光,偏偏要生出若干配置工程;明明3米的高度足矣,却要长成13米或30米。很难说,这样的方案是将艺术性放在了首要位置。

  公共艺术的特殊生产机制,常常也原谅了裁判员和运动员的合体。中国的一些权威公共艺术家,同时具有监理、评审的权威资格,投标人与评标人互相熟悉,他们有时在不同项目前互惠互利地调换角色身份——你这次给我行方便,我下回替你开绿灯。公共艺术成为某种利益交换或输送的服务台,自身的艺术性和正价值,很难优先保证。

  现象五:以公众之名推向社会。在公共艺术生成的过程中,因市场来路被不断诘问,“群众公示”这一方式便经常在公共艺术面世之前被用来挡箭,“市民喜欢”“百姓满意”、得票率高,成为方案庸常却能勉强推出的理由。一些媚俗作品,便借公众之名推给公众。殊不知,以公共艺术的正价值取向,来要求群众的水平,是不能求取作品的正价值最大化的。公共艺术应该在公众审美水平的平均基础上,尽量体现艺术的高度和前瞻性。因为公众的审美眼光、欣赏趣味和文化的价值取向也是动态的,不能为眼前暂时的“多数”,降低艺术的标准,迎合低俗与平庸,放弃精良的创作。公共艺术的价值始终应该以最大化的正价值为标杆。不然,貌似一度百姓喜欢的平俗作品就会泛滥,无法经受时间的检验。

  公共艺术领域的不良现象,显然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念相冲突。较之非公共艺术形式,不好的公共艺术对正价值的破坏更加有力,因为它的影响会倍增。正因为失守正价值底线,各地可见的相当多的庸俗公共艺术作品,还在持续释放负面文化影响。我们要警觉公共艺术领域正价值理念不彰的现象,不急于催产作品,着力培育公共艺术生成的健康生态,努力营造一个正价值彰显的公共艺术机制。

  (作者系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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